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

幻喻




§ 從「幻喻」看《解深密經》和《大智度論》解空的異同 §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釋定印



一、前言
唯識學派和中觀學派都非常注意空的理解和應用。從法性空的根本立場上看,兩者沒有太大的分歧,都是不執有、亦不執非有。但這種不從因緣、不生不滅的寂滅性,很難單靠理論去解釋,於是各種比喻應運而生。《解深密經》是唯識系較早期的經典,在勝義諦的闡發上,以心識為主,反覆推論為法。《大智度論》是中觀系的代表作,其以緣起為主,直捷明快地論證空性。二經同時以幻師變化萬物為喻,說明一切法空不可得的道理。今就「幻喻解空」為例,看《解深密經》〈勝義諦相品〉和《大智度論》〈釋初品中十喻〉所喻相同之處,以及表述方法之異,從比對和互補中,讓修行人對一切法空有更明確的了解。

二、兩典比喻的異同
      「幻」,印順導師《中觀論頌講記》解釋為:
      是類於魔術師的變幻,依某些東西,加以某種方法,現起另一種形態,誑惑人的耳目。(1)
      《解深密經》和《大智度論》同以幻喻以解空,同取幻化的東西不真實、具欺誑性,說明萬法不真實、不自在,從而希望眾生遠離種種妄想戲論,以得解脫。譬喻中的喻體幾近相同,而本體雖不離空性,但表述重心各異,現以兩典幻喻異同比較如下:
1、喻體:幻
      在喻空之中,《解深密經》喻體為幻師、彼弟子;變幻的地點為四衢道;變幻材料,如瓦、礫、草、葉木等;以及所變出來的各種幻像,如象身、馬身、車身、步身,末尼、真珠、琉璃、螺貝、璧玉、珊瑚等。由變幻者,變幻地,變幻材料,幻所變之物輕、重的層次,都交代清楚。
      《大智度論》〈釋初品中十喻〉以十喻解空,(2)第一個就是幻喻。同樣能變化出象、馬,《大智度論》變幻的體系沒那麼嚴密,只一句「譬如幻化象、馬及種種諸物(3)之後,就將結果直接呈現,而沒有交代變化過程。
2、本體:空
      雖然二經所喻的本體均為空,但側重點各有不同。《解深密經》的幻喻主要為無二、離言相(4)而開演的。演培法師還原《解深密經》幻喻的本體時述:
      幻師喻賴耶、弟子喻轉識;或幻師是心王(八識),弟子是心所(其他心理作同用)。四衢道喻四識住(五蘊中之識蘊依前四蘊之識而住),……
      識緣色等,熏成善惡種子,就是積集的草、葉、木、瓦、礫等。若分說:柔和的草葉,喻善法種子,堅硬的木石,喻惡法的種子。……
      識與種子融合一味緣色等時,就現起種種的幻化事:幻現象馬等身,識變起三界有情果報;幻現末尼真珠等,喻識變起三界器世間無情報。(5)

      唯識系解空,多從心說起。此心接觸萬物,不知其虛妄性,生種種執著,繼而起惑造業,流轉生死,受永無止盡的痛苦。
      此處幻師及其弟子,可比喻作心王和心所,而四衢道則喻四識住──色、受、想、行,相合而成的世間。也就是說,當心王心所接觸四識住時,不知道他的無實自性,就會戀戀不捨,產生執著而造業。業之所以造成,源於心王心所。就如諸幻事的出現,源於幻師。幻師所集的草、葉等,就是造業的材料。業,可分善、惡。當中草、葉可喻善法種子;木、瓦、礫等可喻惡法種子。心識可令種子現起三界有情或無情報,就如幻師可變出象馬等身、末尼真珠等。
      從幻喻可見《解深密經》無二離言之論。無二,就是無有為、無為。離言,就是離言法性
      心識所變現的種種業,就如幻師所變化的諸事,是有為法,生住異滅不已,沒有實在性的。而沒有幻師從中作梗的境界,是無為沒有造作,沒有生住異滅的寂滅境界。這境界,稱為勝義。唯識系講空,要破人心中的執,有為不可取,但無為亦不能執,若否定有為而執無為,那心中始終有一實相可執可取,凡有執取,就又像幻師取材化諸事一樣,執無為的心念又變成有為非寂的了。
      為令凡夫悟達勝義寂滅真理,假名安立有為、無為,並把離言法性,立為無為。而實際上,真實的法性,是不落言說的。這種為度眾方便施教,以導入空寂解脫之道的,就是《解深密經》在〈勝義諦相品〉使用幻喻的意義。

至於《大智度論》〈釋初品中十喻〉的十喻,印順導師《空之探究》裏說其本意為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這些譬喻的共通意義,是:看也看到,聽也聽到,明明有這回事,而其實卻是沒有的,根本沒有的。(6)
      所看所見根本沒有這回事,它並非實有自性之體,也就是說,所看所見為空,不能執實。而單就幻喻來說,與《解深密經》逐層比喻不同,《大智度論》直接在論中說明幻喻的本體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復次,是幻譬喻示眾生,一切有為法空不堅固。(7)
幻化的各事,比喻作一切有為法。幻化的虛妄,亦代表了有為法的空不堅固。為何有為即是空?該論解釋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切諸行如幻,欺誑小兒,屬因緣,不自在,不久住。(8)
      中觀系對空的解釋,多從緣起。一切有為法,都是因緣和合而成,既是和合,則非自有自存自主,跟唯識系所講的幻喻一樣,所有幻化之物,均為無常,均會生住異滅,故謂之空不堅固,一切法空不可得。

      順著幻事脈絡,該論另引《德女經》把諸法、空和因緣的關係說得更明顯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諸法相雖空,凡夫無聞無智故,而於中生種種煩惱;煩惱因緣,作身、口、意業;業因緣作後身;身因緣受苦受樂。是中無有實作煩惱,亦無身、口、意業,亦無有受苦樂者。譬如幻師,幻作種種事。(9)
      諸法如幻師作幻化的種種事,空而無實。凡夫沒有多聞智慧,看見幻事就作種種煩惱。幻事成為生煩惱的因緣,煩惱又成為做身口意三業的因緣,因為業而感得後身,因為有身,行善則受樂、行惡則受苦。從業至流轉受苦,當中一一法,都是由無明生起,因緣和合而成。無明既是虛幻,因緣所合既無自性,那麼,所生起的一一法,無論是作者、還是受者,無論是今世還是未來世,都是不實在的。

一切法空,是《大智度論》幻喻的本體之一,另一重點是一切法可見可聞。《大智度論》謂:
      譬如幻化象、馬及種種諸物,雖知無實,然色可見,聲可聞,與六情相對,不相錯亂。諸法亦如是,雖空而可見、可聞,不相錯亂。(10)
      這裏以幻事雖知無實,但眼等六根與色等六情相對,沒有錯亂,即幻事可見可聞,以比喻一切法雖空,但諸法仍可見可聞的,不能絕對否定它的存在。於此,印順導師有這樣的說法:
      緣起無實而流轉事成,有為法空不堅固。(11)
      《大智度論》幻喻的本體就是有為法空,因緣起故無實,雖無實但流轉事成。雖承認一切法皆空,但不斷定一切法沒有存在。這種不執有亦不執無的態度,與《解深密經》不執有為亦不執無為的主旨是一致的。

在呈現本體的方面來說,兩典均說一切法空不可得。不過,《解深密經》主要帶出無二──非有非無為,以及離言自性,方便假說的空性慧;而《大智度論》則講述空性緣起無實,而流轉事成的一面在表現手法方面。《解深密經》主要從心識變化著手,而《大智度論》則從緣起不實著手。無論是幻現還是假合,都能把一切法空無自性的一面解釋出來。《解深密經》比譬喻的特色,在於次序明晰,從幻師、幻處、幻材、幻事,層層相因,讓讀者明白有為的形成,看清每一環節的不可取著。而《大智度論》直接把幻事呈現,至於幻師如何變幻萬事,整個過程沒有交代,所變幻之物也只有「象、馬」,不像《解深密經》那般,還可細分有情或無情的事物。在解說本意時,偏向直接說明一切有為法空不堅固一經細緻一論明快,同是幻喻,解述效果各不相同。

三、從差異中互融
      從世間法到出世間法的連接來說,兩典架構有較大的分別。《解深密經》是一點深入,《大智度論》是述而旁引的。兩典論證不同之處可作互補,以助對空的理解。
      《解深密經》論證架構可分為三:一、總說義理。從如理請問菩薩與解甚深密菩薩的問答,說出一切法非有為非無為,為欲令眾生於離言法性現正等覺,假立明相。二、舉幻事,以諸法喻離言事有。三、結說重點。重申聖者見離名言,故現正等樂;為欲令他人也現等覺,故假立名相。而愚者受痴所惑,以致執二依言戲論,流轉生死苦海。
      當中以幻說真理的,只有第二部分。其以眾生「見幻事」為核心,開演法空不可取之義。該經把看到幻事的兩類人:一類是愚夫、一類是智者,亦分兩個層次去描述。先講幻喻中人見幻事的反應,再講他們所代表現實世間人對有為無為法的態度。幻喻中愚夫一見幻事就信以為真,更執所見的象馬等為實有。他們的反應,代表了世間愚者對二法的態度:
      此所得者,決定實有有為、無為;如其所見,如其所聞,堅固執著,隨起言唯此諦實,餘皆癡妄。(12)
      愚者不知道一切法是離言法性的,故見到有為法的事物,就執其為有為法;有人告訴他一切法無為,他們又執無為法為實有。他們不明白真理,不但不去求真,反而以為自己很聰明,堅持自己所見所聞是對的。不止堅持己見,更要隨著所執生起言說,只有他們所見的才是諦實,徹底否定其他說法。這類人是跟空性背離的。

      同樣看到幻事,幻喻中智者知道它的不真實性,不被草木所變的象馬等幻物迷惑,但亦不否定幻狀行相的存在。這種不執有,也不執無的態度,正反映了世間智者的見解:
      不如所見,不如所聞,堅固執著,隨起言說:唯此諦實,餘皆癡妄。為欲表知如是義故,亦於此中隨起言說。(13)
      智者能對一切法的離言法性如實了知,無論是有為法,還是無為法都知道其無實在性。故不會為所見所聞所迷惑,而起此是餘非的言說。他們雖然知道一切法的本體無實自性,但也明白了別有為法,是人類思考的過程。為了令眾生明白勝義真理,仍會隨順世俗的說法,而起言說:一切法沒有實在的有為、無為。不執有無,不執說話真假,方便自在。《解深密經》謂,能做到這樣,就得空性慧了。
      《解深密經》針對「見幻事」的一點,對兩類人的根基,面對幻事的看法、做法,極清晰、層次一致地逐步抽述。《大智度論》對空的演繹,則沒有局限於「見幻事」的一點上,該論以「如幻」為中心,從不同角度,把幻事的成立、執幻的煩惱,以及如何覺幻而得解脫等把空的真義帶出。

      《大智度論》的論證架構可分為三:一、開宗明義。以幻化象馬諸物,說明諸法雖空而可見可聞;二、以經引喻。借《德女經》德女與佛陀就幻事對答,說明諸法皆空;無明若盡,眾苦集皆盡。三、幻喻結說。以諸行如幻、欺誑小兒,重申一切有為法空不堅固。三個部分均與幻喻有關。除了《德女經》對答較長之外,其餘都表述得十分精簡。基本上,舉喻之後,就直接說明道理,譬喻與道理之間,幾乎沒有推論的過程。沒有深入細緻的分析,這樣卻有助更廣闊的折射面,於性空方面能作多角度的說明。而這些說明,也正好為《解深密經》還未圓滿的地方,作一補充。

      在幻事成立方面,《解深密經》說愚夫一見幻事就信以真。明明是草木所變,為何那麼容易受騙?《大智度論》就說到「雖知無實,然色可見,聲可聞,與六情相對,不相錯亂」,其所引的《德女經》亦云「是幻相爾,雖無根本而可聞見(14)。幻事雖假,但根與塵相對,眼所見、耳所聞,沒有錯亂。既與人本身的取像、領納、了別特質都不相違,自然就容易相信自己所見、所聞的了。

      在覺幻得脫方面,《解深密經》只說智者「聖見離名言故,現等正覺(15),聖者如何從幻事以得聖見,依何現等正覺,則沒有解述。該經又說愚夫「彼或不定或邪定,流轉極長生死苦(16),卻也未講愚夫如何脫離流轉之苦。觀《大智度論》所引《德女經》,則有較為明確的次弟和說法:
      無明因緣諸行生,乃至眾苦陰集。如幻息、幻所作亦息;無明亦爾,無明盡,行亦盡,乃至眾苦集皆盡。(17)
      由無明因緣而有種種行業,從而生起諸苦。正如有幻事,是因為幻師借物演化。如果幻師不作,幻事亦無。這正比喻,無明無,行業則無所依而不生,行業不生,眾苦亦盡了。也就是說,能夠從根本──無明下手的話,不執無明,不為無明驅使而生行業的話,眾生流轉之苦則可盡。
當然,《解深密經》的內容,亦可豐富《大智度論》的論說。

      在執幻的煩惱方面,《大智度論》只說凡夫「於中(諸法)生種種煩惱,煩惱因緣作身、口、意業」。但他們生甚麼煩惱,又作了怎樣的三業?卻沒有交代。《解深密經》在愚夫堅固執著有為、無為的表現,正好作一補充,而他們隨起言說,唯此諦實,餘皆愚妄,也是隨著煩惱而起的口業。這些想法和業行,正好補足了為何眾生作業而得後身,煩惱不斷的問題。

四、結
在借幻喻以詮釋空的內容上,唯識系的細緻深密和中觀系明快多維;唯識系強調心識、中觀系凸出因緣,側重點和表現手法各有不同。不過,他們不著二邊,也不否認二邊的立場是一致的。兩家都能看清世俗見解之謬誤,也能隨順世俗,假名安立,從而引導眾生離諸戲論,免受流轉之苦。在相異之中找出共通之處,從共通之中互補彼此內容的缺漏,我們對空的認識將更準確、更透徹。

釋:
1:印順導師《中觀論頌講記》,p171
2:《大智度論》卷6〈釋初品中十喻第十一〉:「解了諸法:如幻、如焰、如水中月、如虛空、如響、如犍闥婆城、如夢、如影、如鏡中像、如化。是十喻,為解空法故。」(大正25101c8-10)。
3:《大智度論》卷6〈釋初品中十喻第十一〉(大正25101c19-20)。
4:《解深密經》卷12 勝義諦相品〉:「一切法者略有二種:一者有為、二者無為;是中有為,非有為非無為;無為,亦非無為非有為。」(大正16688c23-25)。
5:演培法師《解深密經語體釋》p.73-74
6:印順導師《空之探究》p196-197
7:《大智度論》卷6〈釋初品中十喻第十一〉(大正25102a27-28)。
8:《大智度論》卷6〈釋初品中十喻第十一〉(大正25102a28-b1)。
9:《大智度論》卷6〈釋初品中十喻第十一〉(大正25102 a10-14)。
10:《大智度論》卷6〈釋初品中十喻第十一〉(大正25101 c19-22)。
11:印順導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(C015p210
12:《解深密經》卷12 勝義諦相品〉(大正16689b17-19)。
13:《解深密經》卷12 勝義諦相品〉(大正16689b25-28)。
14:《大智度論》卷6〈釋初品中十喻第十一〉(大正25102a21-22)。
15:《解深密經》卷12 勝義諦相品〉(大正16689a19-20)。
16:《解深密經》卷12 勝義諦相品〉(大正16689c7)。
17:《大智度論》卷6〈釋初品中十喻第十一〉(大正25102a25-27)。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