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27日 星期六

佛陀強調「智信」而非「迷信」


        § 佛陀強調「智信」而非「迷信」§     廣興法師


佛教是一個和平的宗教,強制信仰、宗教迫害和宗教狂熱與佛教沾不上邊。必須指出的是,在 2500 年的和平發展過程中,沒有因佛陀的名義而流過一滴血,也不曾有過以強迫或排斥的手段來改變他人的信仰。這是佛教無與倫比的榮譽。佛陀是生活在地球上最早的、最偉大的傳教家。佛教在世界上傳播,並正以迅猛速度發展,向所有國家和平滲入,這主要是由於佛法本身的內在價值和無可超越的完美,而不是靠帝國主義、軍國主義以及其他任何間接拉攏信徒機構的幫助。

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宗教都強調信仰,而佛陀則強調智信。也就是說,由學人對佛陀的教理學習理解之後而生起的信仰,而不是盲目的信仰,因此佛陀反對迷信。因爲根據佛陀來講,具有分析與批評的態度,不僅對宗教修持沒有障礙,反而有助於認識真理。同時,只有對所學的教義理解之後,學人才能夠對教授這一義理之人生起真正的信仰。這也是為什麼佛陀鼓勵他的弟子對他所講的教理進行分析。由於這一原因,人們經常問:到底佛教是宗教呢還是哲學?如果說佛教是宗教,但是,佛教又不相信有一個創造宇宙世界的、無上的神祇,而強調理智的信仰。如果說佛教是哲學,但是,佛教又注重實踐與體驗,而非純粹講理論的教條。

因此佛陀在《長阿含經》的《梵動經》中講道:
「比丘們!如果有人用不善的語言來誹謗佛法僧三寶時,你們不應當因此而生氣;同樣,如果有人用華麗的的言詞,讚揚佛法僧三寶時,你們也不應當因此而高興。比丘們,當你們聽到如此的誹謗或讚歎的時候,你們要細加分析,如果他們的批評不對,你們就指出來,『善士,如來的言教並非如你所講的那樣』。」(《南傳大藏經》,《長部.梵網經》,第一冊,第3 頁。)

有人也許會問,如果像以上所說的那樣,確切地說,佛教既不能稱爲宗教,也不能稱爲哲學,那麽佛教到底是什麽呢?準確地說,佛教是佛所說的言教(Dharma),而這種言教,具體地說來就是一種生活方式。佛教徒所修持與生活的方法就是「八正道」。而八正道的第一就是「正見」,而其他的七條則全依正見爲主。所謂正見,也就是對宇宙世界和人生的正確瞭解與認識。因爲只有人們徹底認識了我們所生存的環境和自身,我們才能夠找到煩惱所產生的根源,從而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。換句話說,我們只有認識了自我和我們的環境,我們才能生活得愉快幸福。八正道又可分爲:「戒、定、慧」三學,慧學是修行的目的,因爲有了智慧,無明的黑暗自然消滅。所以當佛陀在臨終涅槃的時候,他還在問他的弟子們,是否對他所說的教法有任何疑問,如果有就應當及時詢問,不要留待佛陀涅槃後才來後悔。

由於佛陀強調智信,所以親身的「知」與「見」就變得很重要。佛陀說:「比丘們啊!我說只有已經理解並已見道的人,才能獲得離垢去染,而非不見不知之人。」佛陀不僅一次地講,佛法是由他親身證悟,而非從他人學來,也不是從推理而來的哲學,因此佛教是從佛陀的親身經驗而來。一位婆羅門學生曾問佛陀,在所有的婆羅們與沙門中,佛陀是什麽樣的導師。佛陀答道:所有的婆羅門與沙門導師可以分成三大類:第一類是傳統派的導師,以口口傳授知識爲主,如以《四吠陀》爲大梵所啓示的神聖言教之婆羅門教;第二類是完全以信仰爲基礎的沙門與婆羅門導師,如推理者和臆測者的耆那教;第三類是親自見道()的沙門與婆羅門導師。然後佛陀說他就是屬於第三類。

這就是說,佛法是佛陀親自證悟的。所以當佛陀講到自己的證悟時說道:「法眼生起了,知識生起了,智慧生起了,科學生起了,光明生起了。」因此在南傳《相應部》中有這樣一段記載,佛陀說:「沙威塔朋友,除開信仰,除開喜歡,除開從傳統而聽到的,除開表面推理,除開對那些自己考慮了很久的概念的偏見,我知道這些,我看到這些:世間的老、死是由於有生的原因。」在同一部經中,佛陀又講到,當一位比丘用自己的眼睛看到一個東西的時候,他知道他是否有貪、瞋、癡。比丘們通過信仰、喜歡、耳聽、表面推理,以及對那些自己考慮過的概念的偏見,他們經驗過這些事。因此他們宣佈:他們知道生死已盡,梵行已修,所作已辦,從此不再有來生。

因此在經典中,用來表達解脫之人時,所用的語言是:「得淨法眼」,「他已見道、得道、知道、深入實相、盡祛疑惑、意志堅定、不復動搖」,「以正智慧如實知見」。所以佛陀一向強調由智慧而得正見,而非由盲目的信仰。

因此佛陀教導人們,要用自己的智慧去分析,辨別什麽是正確的、善的,什麽是錯誤的、不善的。這一點,佛陀在《迦摩羅經》中講得十分明確,此經對西方人的影響特別大。在此經中佛陀講道:「迦摩羅人啊!不要道聽途說,不要被流言、傳說、及耳食(沒根據)之言所左右,也不要依據宗教典籍,不要單靠理論或推測,也不要只看表面現象,也不要單靠揣測,也不要因某事物似乎可能而信以爲實,也不要如此想:『他是我們的導師』就接受他。迦摩羅人啊!你們要用自己的經驗去檢驗,當你們瞭解到,你們所聽到或所見到的是善的、好的,然後再接受他,否則應當拒絕之。」(《南傳大藏經,《增支部》,第六十五經)

漢譯《中阿含經》中的《阿梨吒經》,《增一阿含經》中的《船筏經》與南傳《中部經》的《水蛇喻經》中都講到,學習佛法時要深入理解文中意義。

「若我所說法盡具解義者,當如是受持。若我所說法不盡具解義者,便當問我及諸智梵行者。所以者何?或有癡人,顛倒受解義及文也,彼因自顛倒受解故,如是如是知彼法,謂正經、歌詠、記說、偈他、因緣、撰錄、本起、此說、生處、廣解、未曾有法及說義。彼諍知此義,不受解脫知此義。彼所為知此法,不得此義,但受極苦,唐自疲勞。所以者何?彼以顛倒受解法故。」

「譬若如人,欲得捉蛇,便行求蛇。彼求蛇時,行野林間,見極大蛇,便前以手捉其腰中。蛇迴舉頭,或蜇手足及餘支節。彼人所為求取捉蛇,不得此義,但受極苦,唐自疲勞。所以者何?以不善解取蛇法故。如是或有癡人,顛倒受解義及文也,彼因自顛倒受解故,如是如是知彼法,謂正經、歌詠、記說、偈他、因緣、撰錄、本起、此說、生處、廣解、未曾有法及說義。彼諍知此義,不受解脫知此義。彼所為知此法,不得此義,但受極苦,唐自疲勞。所以者何?彼以顛倒受解法故。」(《大正藏》,第一冊,第760a 頁。)

這一段話的意思是說,如果有人聽佛說法,完全理解並明白了佛所說法的義理,那麼他就應當依佛所說的法而行事。如果有人聽佛所說的法,而沒有明白,那麼他就應當去問佛或其他有修有學之人,以解除其疑慮。如果有疑惑而不問,他就可能會顛倒理解佛所說法的義理,因此而深受其害。正如捕蛇的人抓住了蛇的尾巴,是會受苦的。因此正確理解所學之佛法,是有助於實踐修行的,反之則會對實踐修行有障礙。所以佛陀在臨終時還一再地詢問他的弟子們,是否對佛陀所講的佛法有任何疑問。

由於佛陀強調「見」與「知」,而非信仰,所以佛教被稱爲是:「請來觀察」,而不是請來信仰。有一次,一位名叫亙西陀的婆羅門來問佛陀有關靈魂回歸大梵之婆羅門學說。佛陀反問亙西陀:「婆羅門教師曾見過大梵嗎?」亙西陀答道:「沒有。」「那麽婆羅門導師的導師,直到七世之前的導師,見過大梵嗎?」回答同樣是否定的。於是,佛陀說:「如果婆羅門導師,導師之導師,一直追溯到七世之前的導師,都未見到大梵的話,就像一個人愛上了一位鄉村的姑娘,既不知這位姑娘是誰,也不知她的姓名是什麽,住在那一村莊。也就像一個人在建築一條通向天堂的路,而不知道哪裡是天堂一樣。」這就是說,與大梵結合的理論是荒謬的,因爲婆羅門導師都沒有見過大梵,那麽他們所講的教義既不是以經驗爲基礎,也不是他們自己的所知所見,而只是一種傳統的信仰而已。因此佛陀強調智信,它是建立在理解與親身體驗的基礎之上。


摘錄自:廣興法師《人間佛陀》pp.19~22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