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

《瑜伽菩薩戒》第三課答問

 

《瑜伽菩薩戒》第三課答問   釋定印

1. 請講解九住心的第1-46

瑜伽菩薩戒輕戒第二十二條「不求禪法戒說到菩薩「為令心住,欲定其心」。這句心住,是指修習欲界定的九種心住;而心定,則為達到九住心最後一個定---等持(又名「三昧、定、三摩地」,是指令心專注不浮動,平等維持於定靜中)。這裏指的是菩薩想從禪定的根本修至有所成就,應詣師求請教授。

九住心,是:(1)內住(2)等住(續住)(3)安住(4)近住(5)調順(6)寂靜(7)最極寂靜(8)專注一趣(9)等持

(1) - (4)是遠離外境的騷動,而(5) - (7)則為降伏內心的騷動。

(1)內住的是繫縛其心,令住於內。我們的心經常受外界騷擾,精神散亂不集中,煩惱旺盛,這樣東想西想,會使內心得不到平靜。現在把攀緣外境的心收回來,往內認清所緣,使心不再向外散亂。

(2)等住又叫續住,認清所緣後,心不隨外緣東想西想而躁動。此時心境,如本來混濁的水,因為不再躁動而漸漸沉靜,像沙石往下沉落,水便逐漸澄清。這時的重點是將心力漸漸提起,能較為連續性地專注所緣。

(3)安住是在持續專注力之層面上提升,再加強覺察的能力。此時行者能警覺在專注所緣之力稍弱時,偶爾出現的散亂,並馬上把心捉回來,安置所緣之上,加以約束,便不亂動。這時重點是,片刻失念,即能攝回所緣。

(4)近住是加強作意力。在能警覺的力用上,更加強力度,一次又一次提醒自己,不要令此心有機會往外跑走。這時的重點是主動提醒,親近念住。

 

(1) - (4) 這都是對治外境騷動,不讓心向外散亂,能安住所緣的訓練。

 

(5)調順開始往內降伏煩惱了。心能專注所緣,但心內仍有很多雜妄念令心不安,《瑜伽師地論》提出了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貪、瞋、痴、男、女等相。應先認得此十相為過患,再起調伏之力,折挫這些虛妄分別相。當心不受這些情緒和惡念惑動,心則可順於正定之中。這時的重點是,調伏惡相,順於明淨。

(6)寂靜是進一步對治更微細的擾動。在較明確的心相得到調順後,就開始發現更微細的心念,即欲、恚、害的惡尋思,和五蓋(貪、瞋、掉舉、昏沉、疑)的隨煩惱。此時於正知有增上力量,能把心更提升至止息的力用上,能呵斥過患,停息諸惡尋思和隨煩惱,不令流散。這時重點是,內心細微擾動也得到控制而寂靜無聲。

(7)最極寂靜是精進力和敏銳度的進一步提升,上述的惡尋思和隨煩惱即使暫時現行,心也能馬上覺知而即時排走。這時的重點是煩惱力減小,而定力增大,內心寂靜達到最極致的時候。

 

(5) - (7)這都是對治內心的煩惱的過程,心念越來越精細,內心越來越寧靜,而達到三摩地(心住一境而不散亂)的階段。

 

(8)專注一趣就是將由(1)(7)住心所成就三摩地,有加行、有功用、無缺無間地相續而住。這時重點是內心明淨,能更加隱定地專注於一個所緣境()之上。

(9)等持是在(1)(8)住心的力度(定力)不斷加強、不斷用功修習的因緣下,形成極強的串習力,此時心的專注,達到無加用行的程度。即不必刻意提醒、警心用力,也能任運轉道,內心相續明淨。這時的重點是不由功用,成就三摩地(平等寂靜),任運相續(維持不斷),心無散亂轉動。

 

2. 九住心跟六力四種作意如何運用?

六力四種作意不是課上內容,就簡單畫個表比對一下吧。
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三十有說九種心住,當有四種作意;又說當知此中,有六種力,方能成就九住心

九住心

四種作意

六力

(1)內住

1力勵運轉作意

(調控心識專注所緣)

1聽聞力2思惟力 (從不斷聽聞和思考中,認清所緣,令心住於內境)

(2)等住

(3)安住

2有間缺運轉作意   (留意自失念的時候,把心拉回所緣)

3憶念力 (當心往外散亂時,能察覺、提醒自己,憶念先前所緣境,不令散失)

(4)近住

(5)調順

4正知力 (了知、調伏諸心相中惡尋思及隨煩惱等過患,令心不隨之流散)

(6)寂靜

(7)最極寂靜

5精進力

(察覺內心有極細微的惡尋思和隨煩惱時,也能馬上斷滅,令心專注一趣)

(8)專注一趣

3無間缺運轉作意 (不會失念,念念於所緣上)

(9)等持

4無功用運轉作意

(以上(1)-(8)住心有加工用行,至等持時,無功用行而不散亂)

6串習力

(因為前(8)住心不斷用功,至此串習純熟,至無功任運而能轉三摩地。)

 

 

3. 五停心觀應如何做?

五停心觀是使內心停止五種過失的方法,也是修行人在最初入道時所修的方法。五種修法可以下表作簡介:

 

所止息心的妄念過失

1.不淨觀

觀察身體乃至外界人事物一切皆不清淨

2.慈悲觀

觀察眾生痛苦可憐,希望他們離苦得樂

3.因緣觀

觀察一切法皆從因緣而生,所有現象的前因後果,歷歷分明

4.念佛觀

觀察佛的色身相好,法身功德,無邊莊嚴

5.數息觀

觀察一呼一吸,出入之相,了了分明

 

 

4. 初學者怎樣分辨正法和外道?

佛教有三法印(三種印定真理的原則)能助我們分辨正法和外道。

三法印是佛正覺宇宙人生真理的開示,因此是可尊可信的。

(1) 諸行無常:世間的一切現象(--有情眾生或自然界的造作)都在生滅無常變異當中,過去有的現在消失或不同了,現在有的將來亦歸壞滅,所以沒有永恒不變的實體可得。

(2) 諸法無我:世間的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,因緣壞滅而消失,因此沒有真實的自體。有情眾生意識中的自我,也是五蘊(色受想行識)和合而生,所以亦沒有實在的我;既無實在的我,即沒有能獨立主宰的身心,也沒有不受外界因緣條件影響的我,故稱諸法(一切精神和物質狀態)無我。

(2) 涅槃寂靜

涅槃nirvāṇa,梵語譯為滅度,即出離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)六道(天、人、阿修羅、旁生、鬼、地獄)生死輪迴的煩惱,得到徹底的安樂寂靜。

如果有人說:某某可以主宰世界,要崇拜倚賴他;說某種思想永恒不變;或者說某種人永遠不得救度;說在生如何如何,死後能得甚麼甚麼享受等等。即知這是外道之說,因為違背了無我,無常,涅槃寂靜三法印真理原則。

 

5. 對於初學者參加法會也等同學習佛法嗎?

首先要明白法會二字何解。法會二字,從正信的佛教而言,是指演講佛法或供佛施僧的集會,亦有禮懺迴向,布施超度眾生的內容。此等集會,程度有深淺,作用有不同。

講經法會是直接學習學法義的地方,多聽法師講經,自然能增加正知正見開智慧。供佛施僧法會,例如誦經共修,禮懺拜佛,八關齋戒,禪七佛七等。雖沒有直接一部一部經典去解釋,但祖師透過一些儀軌,把生死因緣,滅苦的道理和方法都介紹出來,如果佛弟子能隨文入觀,並隨指導持戒修定修慧,也是學習佛法。但是要小心不要把方便當成根本。法會為了接引大眾,會有布置、唱誦、禮儀等部分。若參加法會,只道梵唄好聽,道場莊嚴,乃至參加法會時有所感應隨之落淚或大笑,而覺得自己對學佛修行已有心得,或從參加的年數或次數來衡量自己的功力,這都是遠離學習佛法了悟真理、離苦得樂的根本。

 

6. 菩薩戒提及有教授佛法應該去聽,是甚麼情況?

輕戒第三十一條不聽正法戒若諸菩薩,安住菩薩淨戒律儀,聞說正法,或論議決擇,憍慢所制,懷嫌恨心,懷恚惱心,而不往聽,是名有犯,有所違越,是染違犯。若為懶惰、懈怠所蔽,而不往聽,非染違犯。

這是說受了菩薩戒的菩薩,知道有正法傳授的時候,不去聽法,就犯了菩薩戒了。如果因為嫌恨法師或者經典而不聽,是犯重垢;如果因為懶惰、懈怠而不聽,則犯輕垢。

從前學法,要得經本已經很難,遇法師講解經義更難。佛弟子剛進佛門,法義、僧倫、禮儀通通不懂,不跟從法師學習,很難明心見性、離苦得樂,更莫說廣度貧苦,利樂有情了。現在資訊發達,現代人生活忙碌,很難天天把所有講法的道場都參學一遍。佛弟子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,學佛程度,經濟能力,身體狀況去選擇適合自己的學佛道場。初學者宜先聽佛法概要的講程,如講解生死因果、六度輪迴、涅槃解脫、三皈五戒等內容,待對佛法有一定基礎後,可以隨自己所相應的方向,報名參加讀經班或研習班。

學法的精神,不求速成,不怕重複。一些法義,即使自己已聽很多次,但未掌握得好,再聽無妨。千萬不要以厭悶、輕藐的心態對待法義;也不要覺得學了很久,沒有進步,就打消學習的意欲。學習佛法,講求明心見性的過程,而非求勝求快求新求怪的競技場。

從法師學習,固然要增進自己對佛法的理解,但同時也要培養起尊師重道的精神。對師對法生恭敬心,有助修行的信心,有信心則道心堅定,道心堅定則不退轉,以不退轉的精進力修下去,成佛在望。

 

7. 我們是否先照顧好自己才去幫助別人呢?遇上一些好心沒好報的情況,曾懷疑佛法的有效性,需要懺悔嗎?

幫助人有不同的層面,應隨因緣,隨能力,隨份位進行,做得多少算多少,不計得失回報。有些人需要專業支援,若自己未有這學識或能力,就不用去幫。如果自己身體不好,也不必硬要幫忙體力活等增加身心負荷的工作。

我們要清楚,幫助人也是布施的一種。佛弟子修布施,不論供養物資或到道場做義工,眼睛不要只看自己的付出,而忘記往內看自己的布施清不清淨。布施主要對治慳貪之心,在幫人的時候,同時觀察自己有沒有慢心,有沒有競爭心,有沒有貪心等。有過則改,善與人同,在利他中自利,這才是佛陀教我們幫助別人的目的。

所以,如果發現發心幫助他人,但自身卻過得越來越差的情況。首先要留意,在助人這修行上,我們不是看幫完人之後的情況,而是看助人的過程當中,如何調伏自己身心,使受助者離苦得樂。如果我們明白因果的道理,就知道正因不會得到惡果。若幫助人以後,自己倒霉連連,必須用智慧思考,這不是助人的果,只是不同因緣所呈現的現象。以清淨心如法幫助人的正因一天一天累積,到適當的因緣,自有正果。

若人看見自己不明白的因果而妄下判斷,乃至謗法謗僧的話,則該至誠向佛菩薩懺悔,以後如法修行,不要妄計功德,亂斷因果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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