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佛教瑣談 (三)
印順導師
※ 還俗與出家
佛教有出家制,出家的可以還俗嗎?還了俗可以再出家嗎?這是個很實際的問題。依「律部」說:出家的可以捨戒還俗,佛教與社會,都不應輕視他;出家與還俗,每人有自決的權利。還俗的原因很多,做一個如法而行的在家弟子,不也同樣的可以修行解脫嗎?不過,還俗要合法的,公開的捨戒而去,不能偷偷的溜走(以便偷偷的回來)。男眾(比丘)還了俗,可以再出家:落髮,受沙彌戒,受具足戒,又成為僧伽的一分子。但不論過去出家多久,年齡多高,對佛教的貢獻多大,這些資歷,由於捨戒而全部消失了,現在還要從末座──最小的比丘做起。女眾如捨戒還俗,是不准再出家的。為什麼不准再出家?律師們也許會知道原因的。總之,出家是大丈夫事,還俗並不等於罪惡:佛法是這樣說的。
出家與還俗,與世間的入籍、出籍,入黨、退黨一樣,都有一定的制度,決不能要去就去,說來就來的。我出家以後,一直往來於閩院,武院,普陀佛頂山閱藏樓,對中國佛教的實際情況,實在知道得太少。民國二十六年,抗日戰爭開始,我卻在武院病倒了,懨懨無生氣,一直無法康復。忽有三位僧青年,從寧波來到武院,大家愛國情深,決心要投入抗戰陣營。三位去了半月,又回武院來了。他們曾去了延安,參觀,共黨表示歡迎,但勉勵他們到華中方面宣傳抗日。他們有點失望,乙同學回湖南去,丙同學不知怎樣的到了雲南。甲同學知道了沈君儒到了漢口,就渡江去拜訪。沈君儒為他介紹,到山西李公樸主辦的民族大學去學習。於是甲同學脫下僧裝,參加革命陣營去了。似乎不到三四個月,由於日軍的侵入晉南,民族大學瓦解,甲同學隨著民大同學,又渡河去延安訪問,但還是回到了武院,重披僧裝。似乎有些失望了,所以賦詩說:「再探赤域力疲殫」。不久,去香港宏法,成為宏法海外的大德。那時,我感到非常難過。虛大師門下的僧青年,竟這樣的來去自由!新僧!新僧!我不禁為虛大師的革新運動而悲哀。在我出家的歲月中,國難,教難,而自己又半生不死,這一年是我最感到沮喪與苦惱的日子(其實,這種情形,中國佛教由來已久,只怪自己無知,自尋苦惱)。三十八、九年間,在香港見到了又一位,使我更感到震驚。一位天台宗傳人,本來在香港弘法。抗戰期間,到了後方。響應蔣公「十萬青年十萬軍」的號召,決心還俗從軍,以身報國,這是多難得呀!後來,他陷身在北平。由於香港某教團的需要,設法請他來港。一到香港,馬上披起大紅袈裟,講經說法,大法師又回來了。等某教團的事務辦妥,又一聲不響的去了台灣,從事黨務工作。天台宗被稱為老派,而竟與新僧同一作風,這是我意想不到的。這位天台傳人,一直到退休,才以居士身分,與佛教界相見。過了好幾年,台灣中部某寺,舉行住持晉山典禮,長老們大多來了。他宣布重行出家,據說長老們為他證明,他就是老法師了。從此弘法中外,住持道場。脫掉又穿上,穿上又脫下,一而再的自由出入,我這才知道,在中國佛教界,是由來久矣!以上還可說愛國愛教,事難兩全,而另一位優秀的僧青年,卻大為不同。弘法多年,忽而與同居人改裝還俗。由於生活艱難,只好再度出家,在台北臨濟寺閉關。檳城某法師來台,想請一位法師,於是關中的青年法師,被推介而出關了。檳城的極樂寺,是福建鼓山湧泉寺的下院,歷屆的監院與大護法,都是閩北人。這位去檳城的青年法師,恰好是閩北人,所以得到護法們的擁護供養。大概一年吧,青年法師得到了不少供養,所以一回台灣,就重過家庭的生活。為什麼要閉關,原來這是有舊例的。
清末民初,上海租界有一位知名人物黃中央,得到哈同夫人羅迦陵的賞識。中央勸迦陵發心,由他自己主編了一部『(迦陵)頻伽大藏經』;中央與中山先生等往來,對國民黨的革命事業,有相當的貢獻;這真是一位為教為國的偉人!二次革命失敗後(那時,羅迦陵又賞識了一位伊斯蘭教友),黃君回到了鎮江金山寺。據說:原來他本名宗仰,是接了金山寺法(有資格當住持)的法師。金山寺是江南名剎,還了俗的不好意思讓他再當住持,趕快閉關吧!掩關三年,金山寺推介到另一名剎去任住持。這樣看來,還俗的只要閉關一次,就恢復了完全的僧格,可說中國人自己想出來的制度。我以為,這決不是創新,而是中國佛教的慣例。以上幾位,有的根本不認識,總之與我說不上恩怨。我所以說起,毫無對人的攻訐意義,而只是略舉一例,慨歎佛教界的法紀蕩然,由來已久。「入僧」與「出僧」,沒有法紀可言,傳戒有什麼意義?如說佛教(出家眾)要組織化,那真是緣木而求魚了!
出家受戒,捨戒還俗,是僧伽「依律而住」的基石,這才能達成「正法久住」的目的。大概的說:佛法傳來中國,最沒有成就的,就是律。早在宋代,離律寺別有禪寺、講寺;等到只有「傳戒訓練班」式的律寺,持律只是個人的奉行,無關於僧伽大眾了。我國出家與還俗的雜亂,原因是:
一、中國文化以儒家為主流,儒家重道德而不重法治,佛弟子受到影響,總覺得律制繁瑣,學佛應重內心的解脫。在來台灣以前,聽說「天理,國法,人情」,現在台灣上下,改為「情,理,法」。提倡法治而人情第一,可說是「甚希有事」。佛教中,大家人情第一,這樣的來去自由,也沒有人提出異議。見多了成為常態,只要回來了就好。
二、重定慧而輕戒律:唐無著文喜去五台山,遇到有人(據說是文殊)問:「南方佛法如何住持」?文喜答:「末法僧尼,少修戒律」。文喜反問:「此地佛法如何住持」?那人說:「這裏是龍蛇混雜,凡聖交參」。文喜不忘律制的佛法立場,那人所說,就是大乘佛教了。「龍蛇混雜,凡聖交參」,等於中國佛教隆盛期的忠實描寫。等到蛇多龍少,大家向經懺看齊,大德如鳳毛鱗角,在社會人士的眼光中,到底佛法是怎樣的宗教?
三、與佛教的受迫害有關:西元千年以前,中國佛教已經歷了「三武一宗」的法難;趙宋以後,又經歷了多少的折磨(如宋徽宗,明世宗)。嚴重的僧尼被殺,輕的也被迫還俗。好在法難時間不久,佛教恢復,心存佛法的又回來了,不一定再受戒。例如禪宗的溈山靈祐,在唐武宗毀佛時,被迫還俗。他覺得道在內心的修證,不在乎有沒有落髮,後由門人勸請,才再度落髮的。還有政府(如唐肅宗)為了籌措經費,大批的出賣度牒(出家的可以免兵役與免丁稅),這樣的出家眾,怎能如法清淨?如真是「王難」,「賊難」(如衣服被盜賊剝光,只能臨時找衣物來蔽體,再來乞化僧衣,也不能說是還俗),那是佛教的大不幸!但一再遭受迫害(被迫還俗又出家),引起的副作用──還俗而又自由出家,是相當大的。中國出家眾,是多苦多難的!如民國三十七、八年間,有的出家人,被強迫的抓來從軍,有的為了避難而混在軍中(大陸的十年文革,更徹底的被消滅了)。來台灣後,再設法次第的回到僧中(有的就一去不返)。又如服兵役後出家,逢到臨時召集,還得改裝去參加幾天。這樣的脫卻僧衣,重新穿上,是「王難」一類,出於無奈,是可以諒解的。不過被迫改裝再出家,還是會引起副作用的,僧伽是會一天天雜濫起來的。如要整頓佛教,要先將一切出家的納入組織,有出家與捨戒的檔案可查(及「王難」而被迫的),進一步做到破戒(不是犯戒)的勒令還俗,不得再出家,僧團才會有清淨的可能。
※ 傳 戒
出家的,要受沙彌(女性名「沙彌尼」)十戒,比丘(女性名「比丘尼」)
具足戒,才能完成僧格,成為僧伽的一員。這是成立僧伽根本,出家的第一大事,所以在「律部」犍度中,「受具足」是第一犍度。在南傳佛教區,發心出家的,只要師長及大眾同意,就可以集眾為他受戒,幾點鐘就完成了,是隆重而又平常化的。由於我國是大乘佛教,所以出家受戒的,還要受(通於在家的)菩薩戒,合稱「三壇大戒」。不知什麼時代開始,我國是舉行大規模的集團受戒,有五十三天的,有三十五天的(極少數是七天的)。時間長而人數多,成為中國特有的盛大戒會。
佛教在印度,由於僧眾的分化,出家所依據的「律部」,也就大同而有些差
別。傳到我國來的,東晉時譯出了五部律,所以早期中國僧寺所依的戒律,是並不統一的。在流行中,『四分律』漸呈優勢。探究律部而大成的,是以『四分律』為宗的唐初(終南山)道宣律師,為以後中國出家眾所尊重。經唐末衰亂,北宋時有台州允堪,杭州元照,探究發揚,使南山律中興起來。宋代的寺院,分禪寺、講寺、律寺,可見當時是有「依律而住」的僧伽。痛心的是元代信佛,特重「西番僧」(即喇嘛),弄得僧制廢弛,經懺法事氾濫。到明初,佛寺就分為禪寺,講寺,瑜伽應付經懺的教寺,而律寺沒有了。雖還有傳戒的,沒有了律寺,當然沒有「依律而住」的「六和僧」。直到明末清初,有古心律師,在金陵(南京)弘傳戒法。弟子三昧光,與弟子們移住寶華山(今名)隆昌寺,每年傳戒,一直到近代。論傳戒,寶華山第一!雖不能促成僧伽的清淨,但到底維持了出家的形象,功德是值得肯定的!然依三昧光弟子,見月律師『一夢漫言』所說:見月提議「安居」,同門都嫌他標新立異。可見這是一個專門傳戒的集團,對戒律是沒有多少了解的。傳戒而不知戒,當然會流於形式。我是民國十九年冬,在禪、講、律並重的名剎天童寺受戒的,戒和尚是上圓下映大和尚。由於我國是集團受戒,人數眾多,所以在三師七證外,有好多位引禮師(女眾的名「引贊師」);引禮師的領袖,稱為開堂,大師父。論到正式傳授戒法,沒有引禮師的事,但是平常管教戒子的,大師父的地位,好像非常重要。我是出了家就去受戒的,佛門中事,什麼都不懂。引禮師要我們記住「遮難文」,主要是記住:「無,無,非,非,非;非,非,無,無,無」(可能有些記錯了)。就是問一句,就答一句「無」,或答一句「非」,依著問答的次第答下去,不能答錯就是。引禮師教導我們,如答錯了,是要楊柳枝供養(打)的。等到正式受戒,就是答錯了,沒關係,好在三師們都沒有聽見。我莫明其妙的記住,又莫明其妙的答復,受戒就是要這樣問答的。後來讀了「律部」,才知「問遮難」,等於現代的審查資格。
如有一條不合格的,就不准受具足戒,所以一項一項的詢問,稱為「問遮難」。能不能受戒,完成受戒手續,這是最重要的一關。這應該是要根據事實的,而引禮師卻教我們要這樣回答!這樣,來受戒的沒有不合格的,原則上人人上榜,那又何必考問?有形式而沒有實際意義,在受戒過程中,沒有比這更無意義了!不知寶華山怎樣?近來台灣的戒會怎樣?又如佛制:出家的要自備三衣、一缽,如沒有衣缽,是不准受戒的。所以要問:「衣缽具否」?引禮師教我們說:「具」。其實我國傳戒,衣缽由戒常住(向信徒募款)辦妥,臨時發給戒子。常住早準備好了,還要問「衣缽具否」,不覺得多此一問嗎?我受戒時,常住給我一衣(「七衣」)一缽;受比丘戒時,臨時披了一次三衣。「五衣」,我沒有再接觸過(這本是貼身的內衣);「大衣」,是到台灣來才具備的。現在台灣傳戒,戒子們都有三衣一缽,比我受戒時好得多了。不過,常住預備好了,何必多此一問?不!這是受戒規制,不能不問。脫離了實際意義,難怪在受戒過程中,儘多的流於形式。形式化的傳戒受戒,可說到處如此,有何話說!不過我覺得,在戒期中,引禮師管教嚴格,還挨了兩下楊柳枝,對一個初出家的來說,不失為良好的生活教育!
台灣佛教,本從國內傳來,夾雜些羅祖下的道門(齋教)。受了日本五十年
的統治,出家中心的佛教,變得面目全非。光復後,民國四十一年,中國佛教會發起,首次在大仙寺傳授「三壇大戒」,以後每年傳戒一次,出家中心的佛教,從此有了轉機。這一傳戒運動,白聖老法師的功德不小!傳戒的流於形式,由來已久,到處皆然,是不能歸咎於誰的。在白老指導下,有新的發展,也有值得注意的事。
一、「二部受戒」:比丘尼受具足戒,劉宋以來,一向是從大德比丘受的,現在舉行二部受,可說是「律部」古制的恢復。在印度,比丘僧與比丘尼僧,稱為二部僧;住處,是完全分別居住的。由於佛世的女眾,知識低一些而感情又重,難免不如法。為了維護比丘尼僧的清淨,所以這樣的立制:受比丘尼戒的,先由大德比丘尼(在尼寺)如法受戒。接著到比丘僧住處(寺院),請大德比丘們再依法傳授,也就是由大德比丘加以再審查,核准,這是二部受戒的意義。台灣舉行律制的二部受戒,應該是大好事。不過台灣舉行的「三壇大戒」,受戒的男眾、女眾,一來就住在同一寺院裏,與古制不同。既然共住一處,倒不如直接向大德比丘受,也可省些手續。否則,又只有二部受戒的形式,沒有二部的實際意義!
二、「增益戒」:曾受具足戒的,再來戒會受一次具足戒,稱為增益戒。依佛法,通於在家出家的菩薩戒,受了戒不妨再受,可以增益戒的功德。但受出家具足戒的,如犯重而破戒的,逐出僧團,不准再出家受戒。如犯了或輕或重的戒,可依律制懺悔,隨所犯的輕重而給以不同的處分,出罪(與大乘的懺法不同)。「懺悔則清淨」,回復清淨比丘或比丘尼的僧格,精進於修行得證。所以受了出家的具足戒,再受增益戒是不合律制的。雖然提倡出家的增益戒,女眾來受戒的會更多,傳戒的法會更盛大,但這只有法會盛大的形式而已。這兩點,我也只是聽說,可能與事實不符!
有關傳戒受戒,問題多多,無從說起,說起我也無法做到,就這樣結束了吧!
※ 帶業往生
稱念南無阿彌陀佛,能帶業往生極樂淨土,這是念佛法門的特勝!我沒有查考,不知這是那一位淨宗大德所倡說的。十年前,陳健民居士批評「帶業往生」是沒有根據的,依據經文,要消業才能往生。於是帶業往生與消業往生,在台灣著實熱鬧了一番。消業往生,是根據《觀無量壽佛經》的。經說觀想念佛,念佛的剎土,念佛(菩薩)的身相,如說:「此(觀)想成者,滅除五百億劫生死之罪,必得當生極樂世界」。念佛而可以懺罪,就是「取相懺」,於定心中能見佛相(及國土相);念佛而能懺除生死罪業,往生(各方)淨土,是多種大乘經所說的,不限於(觀)念阿彌陀佛,往生極樂淨土。其實,念佛、消罪、生淨土,是沒有一定關係的。如《觀無量壽佛經》說:「此經名觀極樂國土、無量壽佛、觀世音菩薩、大勢至菩薩,亦名淨除業障、生諸佛前」,這是觀念佛、消業障、生淨土──三者一致的。經上接著說:「聞佛名、二菩薩名,除無量劫生死之罪,何況憶念(觀念)」!這是聞名也能消罪,沒有說淨土:這是消罪業不一定生淨土。《觀無量壽佛經》,是由於韋提希的:「我今樂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」,佛才教他修三種「淨業正因」及觀想。「淨業正因」與(願)「樂生」,是往生淨土的先決條件,否則如《般舟三昧經》(卷上)說:念佛而見佛現前,還問佛怎樣才能往生佛國,可見念佛見佛而不發願往生,是不一定能往生的。
淨土行者所說的「帶業往生」,我以為是當然的,合理的,但並不表示淨土
法門的特勝。「往生」是什麼意義?死了以後,生到別處去,就是往生──往生人間,往生天上,都是往生。《般若經》有〈往生品〉,往生是不限於往生淨土的。但「往生西方」,「往生淨土」,我國的淨土行者說多了,大家也聽慣了,以為往生就是往生西方淨土,那是不對的。說到「業」,佛弟子都認為,眾生無始以來,積集了無邊能感生死(總報)的業力,這一生又造了不少。造作了善業、惡業,就有業力(潛能)存在,在沒有受果報以前,那怕是千生萬劫,業是永不會消失的。徹底的解決方法,就是智慧 (般若) 現證,截斷生死根源的煩惱;根本煩惱一斷,那無邊的惡業、善業,乾枯而不再受生死報了。如種子放在風吹日曬的環境中,失去了發芽的能力,那種子也就不成其為種子了。這是徹底辦法,但是深了一點。大乘佛法的方便道,是以強有力的功德,如念佛,誦經等,壓制罪業,使罪業的功能減弱,惡消善長,轉重為輕,罪業還是罪業,但功能減弱,因緣不具,不能再感生死苦報,那就是「消業」了。如種子放在石板上,種子無法生芽,生芽也長不下去(重罪輕受)。一般眾生的業,如從人而生鬼的,由於某鬼趣業成熟,所以往生鬼趣,受鬼趣果報。但在前生人中,還有無始來的種種業,與這一生所造的種種業,並不因為生鬼趣而消失;無邊潛在的業力,都帶著往生鬼趣。如因善業或禪定力,往生天國,無邊的業力,都帶著到天國去。所以依佛法說,業是從來隨造業者而去──帶業往生的。如人有信、有願、有行,念(稱名念,觀想念)佛而求生淨土的,只要淨業成就,就能往生淨土;無邊生死業,都帶到淨土去了。業與煩惱,在淨土中是一樣的:一般(除得無生忍的上上品)往生淨土的,沒有斷煩惱,煩惱卻不會生起;帶有無邊的生死罪業,業卻不會感苦報。所以我以為:「帶業往生」是當然的,合理的,大家都是這樣的;帶業往生淨土,值不得特別鼓吹的!
摘錄自:印順導師《華雨集第四冊.中國佛教瑣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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