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22日 星期日

中國佛教瑣談 (二)

        中國佛教瑣談 ()    印順導師


    嬰靈,是近年台灣佛教界的新話題。有人說:墮胎的罪業極重,嬰靈會纏繞生母,使母親晝夜心神不寧,甚至全家不安。嬰靈非超度不可,如要超度,可到他的寺院去,代為超脫。有人說:這不是佛法,無非妖言惑眾,設法歛財。我不想斷人的財路,因為形形色色的財神法多著呢!這裏,只是依佛法來論究一番。

    嬰靈纏繞母親等,是不合佛法的。超度嬰靈者所根據的經典──《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》,是我國歷代的《經錄》,《藏經》所沒有的。近代日本人編輯的《續藏經》,才出現這部經,這是可疑的。什麼是「五逆」?殺父,殺母,殺阿羅漢,破和合僧,出佛身血:這是窮凶極惡的重罪,要墮無間地獄的。這樣的五逆罪,可說是一切經所同的。但該經的五罪,除去殺阿羅漢,而改為墮胎是無間重罪,這可論定為後人(可能為日本人)偽造的。嬰靈會不會纏擾母親,依佛法是不會的。胎兒夭死了,或生人間、天上,或墮惡趣,依胎兒過去生中的善惡業力而決定。墮胎而死的胎兒,還不會引起怨恨報復的敵意,怎麼會纏擾母親,使母親日夜心神不寧?然而墮胎的母親,可能會出現嬰靈纏擾的情形,那是由於做母親的,對墮胎有罪惡感,內心深處總覺得對不住親生的骨肉而引起的。

    我從前看過一篇故事(書名早已忘了):甲與乙是好朋友,合資到外地去販賣,獲利相當豐碩。在歸途中,甲起了歹意。在住宿無主破屋的那天晚上,甲把乙殺了,破屋也放火燒了,自己帶著全部金銀,趕著上路返家。但回家後,每晚夢見乙來索命,纏擾不休,於是到處求神拜佛,作功德超薦,但總是陰魂不散,時常出現,有時白天也聽到乙的聲音。半年下來,錢快用完了,甲的身體已困頓不堪,奄奄一息。一天上午,乙忽然走進來,甲嚇得昏了過去。原來那天晚上,附近的鄉人見破屋起火,趕來救火,也把被殺而沒有死的乙救了。乙以為是盜賊所傷,怕甲也遭了毒手,所以在身體療養復原後,來甲家報告不幸的消息。等甲醒來,才明白了事實。不過錢已用完了,甲弄得瘦骨支離,乙又沒有死,這件事就算了。在這一故事中,乙並沒有死,那害得甲身心不寧,半死不活,每晚來纏繞的乙的鬼魂,是那裏來的呢?這是甲的內心負疚,是甲自心所現的(屠宰者臨死,有見無數豬羊來索命的,也是如此)。墮胎而感到嬰靈纏擾不休,也就是這樣。胎兒早已在他處託生,那裏會來糾纏呢!

    嬰靈的纏繞雖是虛妄的,但墮胎的罪惡卻是真實的。在殺戒中,殺「人及似人」,都是重的殺罪,「似人」就是沒完具人形的胎兒。雖還沒有出生,或沒有完具人形,但胎兒的生命,與誕生的人是沒有差別的。世間的習俗與國法,也許有合法的墮胎,但在佛法,這是極重的罪惡。世間事,有些是難以理解的。如兩性交合,實際上是為了種族的延續,不是為了欲樂。動物的兩性交合,多數是有時間性的。也許人類進步了,在種族的延續要求下,發展為情愛,有的「旦旦而伐」,似乎還不能滿足。現代的人類更進步了,進步到「戀愛至上」,人有滿足性交欲樂的權利;進步到要戀愛,要性交,不要負生男育女的義務。進步的人類哪!進步到違反自然法則,自然怕真要向人類低頭了!

經懺法事

    經懺法事,或作經懺佛事。現代中國台灣的「佛事」,非常興隆,富有中國佛教的特色,可說是現代中國佛教的主流。

    經懺佛事,從印度的「大乘佛法」中來。「經」,是經典的受持,讀,(背)誦,解說,書寫等,如《般若經》、《法華經》等說。《法華經》稱讀、誦(等)者為法師,法師是「法唄」的意譯。在佛教中,「唄者」是主持音聲佛事的。法唄法師是領導大家來讀經;誦經;寫經(現在印刷方便,所以少有人抄寫流通了);解說,應該是通俗的講說(如「俗講」)。依龍樹說:這是入智慧的方便(《大智度論》卷五十四)。讀,誦,書寫,供養(經典),施他經典,對當時大乘法的興起流行,有相當重要的作用,所以讚歎為「成就無量無邊功德」。「懺」,通俗的說是「懺悔」。早期集成的《舍利弗悔過經》,傳出了「三品法門」──悔過,隨喜,勸請(請佛住世,請佛轉法輪)。這一法門,是在十方現在佛前懺悔的(與律制的懺法不同),所以含有稱念佛名與禮佛;末了,要發願,迴向。這一法門的經典不少,主要為:禮十方佛,稱(名)讚佛德,供養佛,懺悔業障(擴充到三障、五障),隨喜,勸請(二事),迴向。《華嚴經》的「普賢行願品」長行,又加常隨佛學與恒順眾生,成為十法。這一法門,龍樹稱之為方便的「易行道」。憶念、禮敬、稱十方佛名(經中,每舉十方十佛,或三十五佛,五十三佛為代表),也稱諸菩薩的名號。然後懺悔,隨喜,勸請,迴向。這樣修行,信願力增強,就能進修六度等菩薩大行(《十住毘婆沙論》卷五‧六)。天台智者大師立「五悔法」:懺悔,勸請,隨喜,迴向,發願,作為法華觀門的助行(《摩訶止觀》卷七下);「普賢行願品」依此而迴向彌陀淨土;唐代所傳的秘密儀軌,也是以此為修行前方便的(與咒語相結合)。以懺悔為要門的方便修行,促成「大乘佛法」相當的發達。如《大正藏》「經集部」(卷十四),從(四二六)《佛說千佛因緣經》,到(四五九)《文殊師利悔過經》,都有相同的意義:稱佛名號,可以懺除業障,往生淨土。而稱念佛名等,還有種種現生功德,與《般若經》等所說讀誦經典相同,所以誦經也好,(念佛)禮懺也好,有共通的意義而被聯合起來。「經懺」的成為一詞,也許因此而來。

    禮佛稱名的懺悔,如《舍利弗悔過經》說:「持悔過經,晝夜各三過讀」。「晝夜各三過讀」,那是一日一夜,六時讀誦經的;可說是懺悔與誦經的統一。從譯典來看,印度佛教發展為誦偈的禮懺,如龍樹《寶行王正論》說:「現前佛支提,日夜各三遍,願誦二十偈」。佛支提是佛舍利塔,當時佛像還不多,所以在塔前誦偈;所誦的二十偈,就是禮佛,懺悔,勸請,隨喜等。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的《文殊師利發願經》,共四十四偈,就是「普賢行願品」(六十二)偈的初型。《出三藏記集》(卷九)《文殊師利發願經記》說:「外國四部眾禮佛時,多誦此經以發願求佛道」。這可見禮佛,稱名,懺悔為主的誦偈,已成為印度大乘佛教的一般行持。在中國,梁、陳時代(西元五0三~五八八),懺文發達起來。唐道宣的《廣弘明集》(卷二十八)所載,有梁武帝,梁簡文帝,陳宣帝,陳文帝,及江總所作的懺文。不只懺文而編成懺法儀軌的,是陳、隋間的天台智者大師。智者撰有《法華三昧懺儀》,《請觀世音懺法》,《金光明懺法》,《方等三昧懺法》(「懺法」,智者是稱為「行法」的,後人改稱為「懺法」)。天台的後人,唐湛然有《法華三昧補助儀》,《方等懺補助[]儀》。到宋代,法智有《修懺要旨》,(金)《光明懺儀》,《大悲懺儀》;遵式有《金光明護國儀》,治定《請觀世音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懺儀》,治定《往生淨土懺儀》,《熾盛光懺儀》,《小彌陀懺儀》,《法華三昧懺儀》;淨覺有《楞嚴禮懺儀》,仁照有《仁王懺儀》;南宋晚年有志磐的《水陸道場儀軌》。宋初的法智,專心講經禮懺三十年,而遵式被謚為「懺主」,可見宋代天台學者的重視懺法。天台教觀的弘揚,與禮懺相結合,是影響中國佛教最深切的。屬於賢首宗的,有唐宗密的《圓覺經道場修證儀》;知玄的《慈悲水懺法》等。從懺法的內容來說:有懺罪的,是懺法中的取相懺,要「見相」才能消除業障。有作為修行的前方便,天台宗、華嚴宗、密宗、淨土宗,都有這類懺;天台的懺法,本是以此為主的。以上,都是自己修持的。有為人消災的,如陳永陽王從馬上墮下來,昏迷不知人事,智者曾「率眾作觀音懺法」,永陽王得到了平安,這是為人的現生利益而修懺。有為國家修懺的,如天台宗的法智與遵式。《仁王護國般若經》說到:請百位法師,「一日二時講讀此經,……不但護國,亦有護[]福」,這是為了國家而講讀經典與修懺法的(仁照有《仁王懺法》)。

    誦經修懺法門,在民間發展中,漸漸的重在消災植福,超度鬼魂,關鍵在元代。元是文化低的蒙古人,成為中國的統治者。對各種宗教,都受到保護,但自元世祖起,「西番僧」(現在稱為喇嘛)受到了異乎尋常的尊敬與縱容。對中國傳統的佛教,好處是:「三武二宗」(加一宋徽宗),佛教受到破壞,都有道士在從中作怪。到了元代,總算在帝王的支持下,佛道一再辯論,達成焚毀一切偽造道經的勝利(現在還是編在《道藏》中)。壞處是:「西番僧」大都是不僧不俗的,修男女和合的歡喜法;有的還蒙元帝賜幾位美女。國家隨時都在作消災植福的功德(經懺法事),還成立「功德司」來管理,這主要也是「西番僧」的事。「上有好之,下必有甚者」,內地僧侶的不僧不俗,與民間的經懺法事,當然會大大流行起來。明太祖護持佛教,也要維持僧伽清淨的。從洪武二十四年,「申明佛教榜冊」(《釋氏稽古略續集》卷二)所見:僧人分三類,在「禪僧」、「講僧」以外,有「瑜伽僧」,也稱為「教僧」,就是為人誦經禮懺的應赴僧。誦經禮懺的,已成為一大類(怕還是多數),中國佛教是大變了!「榜冊」中明令,有眷屬(妻)的還俗;如與眷屬分離,准予住寺修行。對「私有眷屬,潛住民間」的,嚴加取締;「官府拿住,必梟首以示眾」。不僧不俗的情形,太嚴重了!並禁止「民間世俗多有倣僧瑜伽者,呼為善友」。這類應赴經懺的在家人,從前我以為上海五馬路,今日台灣才有這種現象,原來元明間也曾如此。虧了明太祖的護持,總算阻遏了歪風(沒有變成不僧不俗,僧俗不分的),但在民國初年,太虛大師所見的佛教,清高流,坐香[坐禪]流,講經流,懺燄流,「其眾寡不逮後一(懺燄)流之什一」。懺燄流就是瑜伽僧,佔佛教僧侶十分之九以上(台灣似乎少一些),這才是元明以來的佛教的主流!

    著重於消災、消業、超度亡靈的「經懺法事」,現在流行的,有:
    一、「水陸齋會」,是盛大的普度法會。宋《釋門正統》(卷四)說:梁武帝夢見神僧,要他作水陸大齋,普度苦惱眾生。誰也不知水陸大齋是什麼,誌公勸武帝「廣尋經論」。武帝在經中,見到了「阿難遇面然鬼王,建立平等斛食」,這才制立儀文。天監四年二月,在金山寺修水陸齋,「帝親臨地席,詔(僧)祐律師宣文」。志磐的《佛祖統紀》也這樣說,但略去了阿難見面然[燄口]鬼王事。阿難見面然鬼王,出於《佛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》,是唐(西元六九五~七0四年)實叉難陀譯的。武帝尋經,怎能見到唐代的譯經?志磐大概感覺到這一問題,所以略去了。但是《釋門正統》所說,有事實的成分,如說:「諸仙食致於流水,鬼食致於淨地」。布施餓鬼,飲食是放在「淨地」上的,布施仙人及婆羅門,飲食「瀉流水中」,這確是《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》所說的;「水陸」二字,是依此得名的。在每一餓鬼前,「各有摩伽陀斗四斛九斗飲食」,也就是「平等斛食」的意義。這樣,普度餓鬼仙人的水陸大齋會,一定在實叉難陀譯經以後,不可能是梁武帝所撰的。《佛祖統紀》(卷三三)說:唐咸亨(西元八六0~八七三)年間,西京法海寺道英禪師,「夢泰山府君」說起,知道梁武帝所集的,「今大覺寺義濟得之」,這才得到了水陸儀,「自是,英公常設此齋,流行天下」。這才是中國流行水陸齋會的事實!無論是義濟或道英,極可能是唐末咸亨年間,假傳泰山府君所說,託名為梁武帝所集而興起來的。
    二、「梁皇懺」,是懺罪消災,救度亡靈的法事。元末,覺岸的《釋氏稽古略》(卷二)說:梁武帝的夫人郗氏,生性殘酷嫉妒,死後化為巨蟒,在武帝夢中求拯拔。「帝閱覽佛經,為製慈悲道場懺法十卷,請僧懺禮」,這是「梁皇懺」的來源。稍為早一些的念常,編《佛祖歷代通載》,也說到郗氏的「酷妒」;死後在夢中見帝,並關心武帝的健康。武帝「因於露井上為殿,衣服委積,置銀轆轤、金瓶,灌百味以祀之」(卷九)。文中並沒有說到懺法,但目錄中作「郗氏夫人求懺」,這應該是後人改寫的。郗后的酷妒,死後化作龍形,唐高宗時李延壽所作的《南史》已有記載。《通載》進而說祭祀,《稽古略》就說到懺法。《通載》說是天監四年,《稽古略》改為二年,這是天監四年水陸齋會傳說的翻版。《茶香室叢鈔》說:梁皇懺是梁代諸名僧,刪改齊竟陵王的《淨行法門》而成。元代的妙覺智等「重加校訂審核」,成為現行的「梁皇懺」──《慈悲道場懺法》。可以推定的,這是元代所編,假借梁武帝的名字來推行的。在中國佛教史上,梁武帝確是誠信佛法的。隋《歷代三寶紀》(卷十一)說:武帝為了「建福禳災,或禮懺除障,或饗鬼神,或祭龍王」,命寶唱等集錄了《眾經懺悔滅罪方法》等八部。雖只是集錄經文,但對建福禳災,禮懺除障,饗鬼神與祭龍王等法事,是會有影響的,這可能是「水陸齋會」與「慈悲道場懺法」,都仰推梁武帝的理由吧!
    三、「瑜伽燄口」,是以超度餓鬼為主的。唐不空譯的《救拔燄口餓鬼陀羅尼經》,是實叉難陀所譯《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》的再譯。不空並譯出《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儀軌經》;「明藏」有較廣的《瑜伽集要焰口施食儀》,可能是元代「西番僧」所出的;明、清又有各種不同的改編本。「施食」──救濟餓鬼,在我國的晚課中,有「蒙山施食儀」,近代有人擴編為「大蒙山施食儀」,也有作為「法事」的。「水陸齋會」、「瑜伽燄口」、「蒙山施食」,救度鬼魂的本質是相同的;在「秘密大乘」中,只是低級的「事續」。適應中國的「人死為鬼」,與「慎終追遠」的孝思,這一超度鬼魂的法事,得到了異常的發展。七月──「鬼月」普度而施放(救濟品)燄口,到處都在舉行。流行的「水陸齋會」,「內壇」是主體,加上「大壇」的禮懺,「華嚴壇」、「淨土壇」等的誦經、念佛,成為「經懺法事」中最具綜合性的大法事。
    四、「大悲懺法」,宋知禮依《大悲心陀羅尼經》而編成的。本是修持的方便,但觀世音與現生利益──消災植福,西方淨土有關,所以也成為一般的「經懺法事」。
    五、「慈悲三昧水懺」,是唐末知玄所輯成的,可以消釋宿世的冤業,也相當的流行。
    六、「淨土懺」──《往生淨土懺願儀》,是懺罪而往生西方淨土的。
    七、「藥師懺」,依《藥師經》而造,作為消災延壽的法事。
    八、「地藏懺」──《慈悲地藏懺法》,這當然是超度亡魂用的。
    此外,還有「血湖懺」、「金剛懺」、「壬申懺」等,流行的相當多。再說與稱佛名有關的二部懺法,「萬佛懺」與「千佛懺」。陰曆年初,寺院中多數拜「萬佛」與「千佛」,由出家人主持唱誦,在家信徒也隨著禮拜。這是依《佛名經》及《三千佛名經》而來的。元魏菩提流支,譯《佛名經》十二卷,是大乘經中佛名的集成。

    《大正藏》中有三十卷本的《佛名經》,每卷都列舉佛名,經(法)名,菩薩、辟支佛、阿羅漢──僧名;稱名禮敬三寶後,有懺文,末後附錄偽經──《大乘蓮華寶達問答報應沙門經》一段。稱《法顯傳》為《法顯傳經》,分賓頭盧頗羅墮為二人,這部《佛名經》的編集者,對佛法的理解,顯然是幼稚的。三十卷本的《佛名經》,唐《開元釋教錄》(卷十八),列入「偽妄亂真錄」,並且說:「群愚倣習,邪黨共傳,若不指明,恐稽聖教」,似乎當時已流傳民間了。「麗藏」本在卷一末的校勘記說:「然此三十卷經,本朝盛行。行來日久,國俗多有倚此而作福者,今忽刪之,彼必眾怒」。「作福」,就是作功德。知道是「偽妄」而不敢刪去,可以想見流行的盛況了!這部經的後二卷,與《三千佛名經》中的《現在千佛名經》相合,也是稱佛名與懺悔的(過去、未來千佛,有佛名而沒有懺法)。「萬佛懺」與「千佛懺」,就是依此而來的。在現在流行的經懺中,「萬佛懺」與「千佛懺」,及「大悲懺法」,還有集眾禮誦懺的,其他懺法,都成為僧眾代人禮誦的「經懺法事」,也就是「瑜伽」──應赴僧的專職了。

    「經懺法事」,本出於大乘的方便道,演化為應赴世俗的法事,從適應世間來說,是有相當意義的。任何宗教,普及社會,對信徒都會有一定的宗教義務。如結婚,生孩子,弟兄分家,喪葬,基督教也會為信徒舉行「禮拜」;天主教,伊斯蘭教等,都各有不同的宗教儀式。中國佛教的「經懺法事」,可說是普及民間,滿足信眾要求而形成的。在佛教國家中,中國是「經懺法事」最興盛的;唐、宋時代,日、韓僧侶來中國求學佛法,也有為信徒誦經等行儀。代表原始佛教的「律部」中,信徒如生孩子,造新房,外出遠行(去經商),喪葬等,都會請僧眾去受午供。吃好了飯,施主在下方坐,聽上座略說法要,說偈頌迴向功德(「唄者」由此而來);如上座不會說法,就背誦一則佛經。這就是「應赴」受供,為信眾作功德,為信眾誦經的起源。初期「大乘佛法」興起,誦經,禮佛稱名懺悔等方便,自力而含他力的思想。中國式的「經懺法事」雖多少中國化了,而實受後期「秘密大乘」的影響。如《大灌頂神咒經》(第十二卷是《藥師經》的古譯),是晉人編集的,也有印度傳來的內容。第十一卷《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》,也是地獄、餓鬼不分的;對臨終及已經死亡的,一再說要為他「轉讀」(經)、「修福」。為人誦經禮懺,以救度亡者,在中國「人死為鬼」,「慎終追遠」的民俗中,是需要的。如明洪武二十四年的聖旨說:「率眾熟演顯密之教應供,是方足孝子順孫報祖父母劬勞之恩」。適應中國民俗,不妨有「經懺法事」,但對中國「經懺法事」的氾濫,總覺得是佛法衰落的現象。因為:
    一、中國的經懺多,主要是人死了,都要做功德。有的逢七舉行,有的四十九日不斷,滿百日,周年,也要做功德,而七月普度,到處在放燄口。舉行法事,需要的人也多,如「梁皇懺」(七天)十三人或二十五人,「水陸大齋」是四十九人,五人、七人的是小佛事。人數多,次數多,時間長,這多少是受到儒家厚喪厚葬的影響。應赴經懺,實在太忙了,如僧數不足,就邀在家的(穿起海青袈裟)湊數。大家為這樣的法事而忙,勝解佛法、實行佛法、體悟佛法的,當然是少了!
    二、「經懺法事」,應該是對信眾的義務。現代日本佛教,遇信徒家有人喪亡,會自動的按時去誦經,人不多,時間不長,可能就是我國唐、宋時代的情形。民國四十一年,我到台灣來,台灣佛教也還是這樣的。但大陸佛教(在家出家)來了,做法事是要講定多少錢的。從前上海的寺院,有的設有「賬房」,負責接洽經懺。嚴格說,這已失去宗教的意義,變成交易的商業行為。依《釋氏稽古略續集》(卷二),明洪武年間的「申明佛榜冊」,說到「應赴世俗,所酬之資,驗日驗僧,每一日一僧錢五百文。主罄,寫疏,召請──三執事,每僧各一千文」,可見由來已久。國家明定價格,免瑜伽僧的貪得無厭,但從此,應赴經懺每天多少錢,僧眾也覺得理所當然。多數人為此而忙,專在臨終、度亡上用力,難怪太虛大師要提倡「人生佛教」。在家出家的佛弟子,為佛法著想,的確應該多多反省了。

摘錄自:印順導師《華雨集第四冊.中國佛教瑣談》    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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