§ 佛教與教育 § 印順導師
佛教是宗教,但與一般神教,是不相同的。佛教不只是要你信仰,而更要你修學,所以信佛也稱為「學佛」。佛教是著重修學的,所以剋實的說,佛教是一種教育。佛所教的是什麼?要我們學些什麼?最主要的是:「戒學」、「定學」、「慧學」──「三學」。佛教的「三學」,與一般所說的德育、體育、智育──「三育」,大意相通,這是有人比對研究過的。所以,在學佛的過程中,稱為「學人」;到了修學完成,也就是畢業了,就稱為「無學」。特別是,佛被稱為「天人師」,「導師」;而信佛學佛的,自稱為「佛弟子」。弟子中,有小學的「聲聞弟子」,大學的「菩薩弟子」。依在家出家,男女等來分別,就有優婆塞等「七眾弟子」。可見佛與信眾的關係,是老師與弟子,而不是神教那樣的主人與僕人。我想,說佛教是教育,把「佛教與教育」作為論題來講,是不應該看作牽強附會的!
從廣義來說,「世間一切微妙善語,皆是佛說」,可說一切良善的知識,德性,技能,都總攝於佛的教育範圍內。如從佛陀施教的重心來說,最深徹而圓滿的佛教,應該是「覺」的教育。佛的意義是覺者,是圓滿徹悟宇宙人生的真意義,而到達究極無上者的尊稱。佛的教育,不外乎本著自己圓滿的覺悟內容,適應眾生的根機,來教育大家,引導大家來修學,同登正覺成佛的地步。所以佛教是先覺覺後覺的覺的教育。如隨俗而用一般的術語來說,那可說,佛教是最圓滿的完人教育。太虛大師說:「仰止唯佛陀,完成在人格;人成佛即成,是名真現實」。成佛就是人格的究竟完成,虛大師是這樣明確的表達了佛教的真意義!
學佛,是向佛學習。佛是我們的最高典範,信解了究竟圓滿的佛德,才能以佛為師而常隨佛學。說到佛德,古來有「大雄大力大慈悲」;「智德恩德斷德」等種種說明。太虛大師總攝為「大悲大智大雄力」,極為精確!分別的來說:一、「大智慧」:佛的智慧(大覺),圓滿通達「如所有性」(不二的平等空性),「盡所有性」(無限的緣起事相),是窮理盡事的大智。在佛的大智中,含得人生真義的覺悟,與宇宙事理的覺了。不離人生覺證而窮盡一切,所以不同於一般的智識。二、「大慈悲」:佛的慈悲,是平等愛護一切,給予離苦得樂,捨妄契真,轉染成淨的利益。在眾生愚蒙顛倒,障礙自己而還不能受度時,佛也從來不捨棄一人。只要一有可度的因緣,終於會受佛的教化而上進的。所以,佛的悲濟是平等的──「等視眾生猶如一子」;永恆的──「盡未來際利樂眾生」;徹底的,不像神教那樣,神是博愛的,又包藏著極端的殘酷因素。三、「大雄力」:大雄是印度宗教共通的最高理想,而唯佛能圓滿的體現。因為佛的大智,大悲,窮深極廣,才能顯現為大雄力,如說佛有「十力」、「四無所畏」等。從佛的教法、證法來說:佛的大覺與斷惑清淨,佛說的聖道與障道法,佛是圓滿覺證,而又毫無猶豫的宣說出來。由於四無所畏(四種絕對自信),所以佛被稱為「人中師子」,形容佛的說法為「師子吼」。又如佛的身、口、意三業,無論獨處或在大眾中,都不會再有過失,所以也不用藏護(顧慮可能錯誤,而注意自己,糾正自己),叫「三不護」。這種盡善盡美的絕對自信,是什麼也不能再動搖的。從佛的慈悲利濟來說:佛有十力,能摧破一切魔邪障礙,完成利濟眾生的大業。佛陀的無量悲願,無限精進,都是大雄的表現。總之,佛的功德是無量而不能盡說的,簡持賅攝,不出於此。如與世間法比對來說,大智慧是最真實的知識;大慈悲是最圓正的道德;大雄力是最偉大的能力。也可說,這是究竟圓滿的知識,感情與意志。當然,在佛的功德中,這是即三即一而無礙的。不過從這三方面去說明,容易正確了解佛德的全貌。
我不止說過一次了:學佛就是向這樣的圓滿佛德去修學。學習佛的三德,就是大乘學要的三金剛句──信願,慈悲,智慧。而這三者,又實在就是依據人性本有的三種特勝──「憶念勝」,「梵行勝」,「堅忍勝」,而使之淨化、進化。這不妨再為略說:一、人性是有憶念的特勝(這是最主要的,在梵語中,「人」是依此意而立名),即人從經驗憶持,而能進展到高尚豐富的知識。但人的知識,含有與生俱來的執見,及從社會師友,或自己推尋得來的謬誤。所以人的知識,固然有益於人類,而邪惡謬誤的思想,也不斷的引導我們(個人或社會)落入惡化腐化的深淵。這要修學大乘的正智、深智來徹底淨化一番,學成如實的知見才好。二、人性的梵行(是清淨行的意思)勝,即能克制私欲。或控制肉體的情欲,或犧牲私我的利益,而有淨心利他的道德。可是人智淺薄,習俗愚迷,世間也有低級的,甚至似是而非的偽道德。這應學習慈悲,唯有無私無蔽,與樂拔苦的慈悲心行,才有完善的道德可說。三、人性有堅忍強毅的特勝,不但忍受艱苦,百折不回,而且能有「為萬世開太平」的闊大精神。可是,如被應用於思想僻謬,行動錯誤,這一堅忍的毅力,也就成為招引人類苦難的原因了。如學習大乘信願──發菩提心,為佛道,為眾生而確立無窮盡的大信願。那麼,依信而起願欲,依願欲而起精進,即為自覺覺他大力量的根源。所以學佛不是別的,只是依於人性的三特勝,修學佛法的三要門,完成佛陀的三德。佛即人性的淨化,進展到究竟無上的地步。這一由人到佛的完人教育,儒者也略有發明。如中庸的三達德──智、仁、勇,即合於佛說人性的三特勝。而修學的三要門,也近於大學的三綱。但次第升進,淨化覺化的全部學程,唯有在佛法中,才有明確精嚴的說明。
這種覺化的完人教育,自覺覺他,就是教育自己,又教育別人。自教與教人,都不是空虛的知識傳授,而是著重於自覺的,實踐的。教育或者說學習,如作為無關於自己身心的淨化,而僅是學一些知識,或者技能來維持生活,滿足物欲的享受,那實在是不成其為教育的。這點,佛教與儒家,都是同一看法。佛教的第一義,是覺悟人生的真意義,使自己從隨波逐浪的迷妄中覺醒過來。唯有自覺,才會源泉渾渾,流露無盡的悲願,勇於向上的精進。
以自覺為重心的佛教,又是實踐的。如教育而離開了實踐,就與佛教的精神不合。所以「義學」(教理的研究,著述)雖是佛教的一大科,但偏重義學或專作學問的研究,在佛教中是不能受到特別尊重的。拿知與行來說吧,佛教是從實踐的立場,來確定知的地位。如修行的八聖道,首先是屬知的正見與正思惟,這是看作修行的項目,而不是修行(道)以外的。佛法的一貫學程,是以知導行,又以行致知。依知而行,如眼目明見,才能舉步前進。而依行致知,如向前走去,才會發現與看清前面的事象。知才能行,行才能知。越知越行,越行越知;在這樣的學程中,達到徹底的正知,與如實的修行。如佛被稱為「明行足」,即是到達了知與行的究竟圓滿。佛的教育,以實踐為本,而實踐又必然是以知為先要的。佛弟子應站穩這一立場,去求得世出世間的智慧。
雖然說,佛教重於實踐,不僅是空虛的知識傳授;但在佛學的教化傳習方面,還是不離語言文字的,因為這是師資授受的主要工具。不離語文的學問,從前彌勒菩薩,曾總括應該修學的說:「菩薩求法,應於五明處求」。五明,就是大乘佛弟子應該修學的五類學術。五明是:一、聲明:是語言文字學,包括有語言、訓詁、文法、音韻(也通於音樂)等。二、因明:因是原因,理由,這是依已知而求未知,察事辯理的學問。在語言方面,是辯論術;在思想方面,是理則學──邏輯。三、醫方明:這是醫、藥、生理、優生等學問。四、工巧明:這是基於數學,所有的物理科學,以及實用的工作技巧。五、內明:上四種為共(外)世間的;佛的教育,是在這共世間學的四明上,進修不共的佛學,所以叫內明。這是佛所宣說的法毘奈耶(vinaya律),也可說純粹佛學。聲明與因明,為自覺覺他的必備學問。聲明是語文學,而因明是思辨的方法。沒有這二種學問,總不免思想混亂,是非不明。不但缺乏教人的能力,就是自以為然的,也未必就是正確的。在西藏,初學佛法,都從聲明、因明入手,因為這是理解聖教的必備工具。我覺得,中國佛教的衰落,至少與聲明、因明的忽略有關。醫方明,是能除身心苦痛而得安樂的;工巧明是利用厚生,增進人類物質幸福的。佛教的救濟世間,那裡局限於口頭宣傳!醫方與工巧,正是菩薩利益眾生的實際學問。善財童子參訪的大善知識中,就有數學家,建築師,醫生,製香師。如大論師龍樹菩薩,就是優越的製香師與煉金師(化學)。在他指導下所建的寺院與洞窟,真是鬼斧神工,被稱為印度佛教的第一建築。這可見佛教的教育,不只是因果、空有、心性,而是五明:正像孔子一樣,不只是侈談性理,而是以六藝教人。不過從來的佛弟子,多少受到小乘思想的熏染,總以為前四是世間法,內明才是出世佛法。不知在大乘佛學中,即世間而出世,世與出世無礙,聲明、因明等,是共世間的出世學,真俗融通,為佛教教育的一科。
佛教的重心,是覺化的完人教育;方法是實踐教育;傳習的科目是五明:這都已在上面概略的說到。現在,再從從事教育事業來說:佛教的說法,開示以及著作;或者佛教的文藝、音樂;經典的蒐藏、流通、翻譯,這都是教育文化的活動。但作為佛教的教育活動,是不應該局限於此的。在經中,佛陀不斷的讚歎「法施」。法是真理、德行、良善的學說,以及禮俗。換言之,法是合法(合理性)的一切世出世間善法。佛弟子修學此法,又與人為善而宣揚此法,就是法施。法施可分為二類:一、「出世法施」,如內明的弘揚傳授;二、「世間法施」,如聲明、因明等的教授。世間法施,就是世間的一般教育。從前,維摩詰長者,「入諸學塾,誘發童蒙」,便是大乘學者從事一般教育的實例。這不應看作純世間的,在大乘的真俗無礙中,這是大乘的共世間學,為大乘法的一分,為導入大乘的基礎。所以,從事這一般的教育事業,不應看作適應時代,附屬於佛教的,而應作為佛教自身的重要內容而努力!
佛稱這些為「法施」,是最有意義!因為布施是有功德的,努力於世出世法的教化,無論是個人或教團,都是有功德的。但真正的如法布施,是出於與人同樂,為人拔苦的同情,這是無條件的施與,而不是為了果報,或者為了現生的功利。所以從事世出世法的教育,不但不應為自身的名聞利養著想,也不應為教團的擴張著想。為了正法,為了利益人類,而發心勇進的做去。這才是佛教的教育,佛教教育工作者的精神。
(摘錄自:印順導師《佛在人間》p.323 ~ p.33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