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2月21日 星期二

出家所為何事

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出家所為何事?》         釋定賢 21/02/2006

 在一次由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主辦的電影欣賞《一輪明月》----描寫弘一大師的生平後,於討論時間裡,其中一位觀眾提出對出家者質疑的類似老問題:「為何有些人要拋妻棄子出家?佛教講悲愍眾生,但反對出家者的眷屬所受之痛苦又為何不顧?在家不能學佛修行嗎?」今就此類問題,表達一下個人的意見。
佛教自東漢傳入中國後,出家的生活開始時就被儒者指責為不盡家、國之義務,在孝道和傳宗接代上被指乖違倫常的責難尤甚,倘若成家立業後仍堅持出家的修行者,更鮮為一般世俗所理解及認同。撇開歷史上的政治和教理之爭不談,若以世俗「拋妻棄子」之見責難,佛教教主本師釋迦牟尼佛當為首要典範!在佛傳的記載裡,可以清楚了解未成佛前的悉達多太子出家的動機和目的。從世間的實際觀察中,太子深感人生和眾生界的無常、不完滿和無奈,這可綜合成八種身心苦惱的類別: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怨親會、愛別離、求不得、五陰熾盛(前七苦的總結)。他毅然捨棄世俗的榮華欲樂而出家,那是為了尋求徹底滅除痛苦之道,但這並非單為個人的解脫,而是為了全人類和有情眾生的究竟離苦得樂利益,遂以此洞見睿智,義無反顧地將私愛與欲念昇華成清淨無私的慈悲;出家,便可以心無旁騖,為實踐這崇高的理想而精進修行、探索。因此世俗對出家者所謂「自私無情、消極遁世、不負家國責任和漠視人倫關係」等種種負面指責,實在是非理性的誤解。太子悟道成佛後回國,慈悲開度他的父王、妻兒和親族平民,以及四十餘年在恆河兩岸不辭勞苦的教化工作,便是最佳的證明。為修學證悟佛道而出家,繼以佛法開解人們的心結煩惱,破顛倒邪見、除迷信行為,提倡積極行善棄惡以改善和掌握自己的命運,鼓勵建設自他身心和樂的公平社會,進而指導修學究竟離苦得樂清淨之法,難道這是消極無情、遁世無義之事?難道這不是對家國人民的一種回饋和貢獻?在人生的各階段中,要面對各種不同的抉擇,無論何種抉擇都需要付出代價,取捨的原則,決定於其理想與成果的究竟意義和實質價值。後來出家學佛修行的正信弟子,盡管因緣各異,最低限度也不會偏離悉達多太子出家的動機和目的太遠。不同的是,世尊已將覺證的生命實相和滅苦之道如實開示,佛弟子只需依八正道為修行基礎,從聞、思、修的次第老實修學,待福德與智慧成熟圓滿,便可以如佛一樣,證悟真理,自度度人,這是通於出家和在家弟子的。
前述試以釋尊為例,撮要出家的原因。但既然出家與在家一樣,都可以學佛修行證悟,自度度他,那為何要出家呢?這又要回溯釋尊成立僧團和戒律的因由了。「導之以法,齊之以律」,方法與紀律,是成就的關鍵。此法,當然是指佛法—覺悟宇宙人生真理及滅苦之道者的正確知見;律和戒,是僧團(及在家眾)裡所要共同遵守之適當規則和行為規範。佛成立僧團制度,目的是要令佛法有效和確實地延續和推廣,利益後世有情眾生;佛曾清楚開示,要「以戒為師」、「以法為師」、「自依止,法依止,莫異依止」。因此出家眾的主要使命,是要繼承佛出人間的本懷,捨離世俗緣務欲樂,和合於一處互相教誡,遵從戒律,約束身心,專心致志地修學、實踐、主持和宏揚佛法。在家修學佛法者,因為外緣繁雜,環境的使然一般是較難達成上述的使命和效果;然而其重要性亦不容忽視,所謂「內外護」,佛教的興衰,是取決於出家眾的素質,以及與在家眾的互相尊重、支持和衷誠合作上。出家和在家的佛弟子,可以比喻為教師和學生的關係;並非所有學生都會或需要成為全職的教師,但在合適的因緣條件之下,學生當然可以按照自己的志願,擔任全職或兼職的老師,履行相應的功能和義務。
太虛大師於《靈鷲山勉僧》詩云:「覺樹枯榮幾度更,靈山寂寞倘重興!此來不用傷遲暮,佛法宏揚本在僧。」慶幸有菩薩高僧大德的主導,漢傳的大乘佛教方能從風雨飄搖中漸漸甦過來!隨著時空因緣的變遷,佛法的宏揚出現了不同的適應性,但無論如何,終不能遠離佛法的核心—中道緣起之根本教理和戒、定、慧的修學實踐。在暢佛之本懷,推行「人間佛教」的時候,於善巧方便與樸實無華之間應取得適當的平衡,如此佛法方能久住於世,更能深入和廣泛利益有情眾生。為報佛之大恩和眾生之恩,為免世俗的譏疑,學佛當自強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