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《瑜伽師地論》魔事之四種樂
看禪修應具備的覺知力 釋定印
一、引言
魔事,《瑜伽師地論》謂之:
能引出離善法欲,生耽著諸欲增上力故,尋還退捨。(註1)
能令修行人離開善法,忘失正念,只往五欲等追求攀緣,令修行人退失對治煩惱的種種事物,都叫魔事。
禪修的目的,是要認清自己,面對煩惱,對治煩惱,達到清淨安忍的境界。從最根本的安那般那,到二甘露門,五停心觀,八勝處至四諦十六行相等,都一直教導我們止息煩惱妄想,進一步抉擇諸法,如理作意,以見實相。但我們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:道理明白,內心仍然很不踏實;打坐時勉強得到身心平衡,但剛下坐,面對緊張的生活,馬上又焦慮不安;學得各種止觀方法,效果卻平平無奇。我們由不明白到開始灰心,漸漸對禪修失去信心,這都是未能抓住核心之過。
我們雖知有四禪八定,但禪修的重點,不是要達到甚麼境界,而是返回實在,了解本心。如果我們對自己身心狀況不了解,那莫講禪定,任何一種修行方法,都起不到效果的。在禪修裏,我們的注意力(定)、觀照力(慧)是需要提升的,在打坐期間,我們思想有沒有散亂?我們要知道何時散亂,更要知道原因。下坐之後,面對日常生活,我們的心有沒有受人事物的騷擾?我們要延續禪定時訓練出來的觀照力,讓我們察覺自己的心處於甚麼狀態,哪些是善心所發動的行為,哪些是惡心所發動的行為,為甚麼我們有這些行為出現,怎樣做才能降低我們的煩惱。我們若沒有這種覺知的意欲,沒有對治的心力,這樣,無論對人對事,都只會無明滾無明,煩惱攙煩惱,人只會在經常焦慮痛苦中,卻又找不到出路。
二、魔事中的四種樂
《瑜伽師地論》所講的種種魔事,正是針對我們修行和生活種種的不覺。當中述及的四種樂,提醒我們要遠離這些有機會令我們失念、沉淪、墮落的態度。論曰:(註2)
(一)若正安住密護根門。於諸所有可愛色聲香味觸法,由執取相、執取隨好,心樂趣入。當知此即是為魔事。
(二)若正安住於食知量。於諸美味,不平等食。由貪愛欲,心樂趣入。當知此即是為魔事。
(三)若正安住精勤修習。初夜、後夜覺寤瑜伽;於睡眠樂、於偃臥樂、於脇臥樂,由懈怠力,心樂趣入。當知此即是為魔事。
(四)若正安住正知而住。於往來等諸事業時,若見幼少盛年美色諸母邑等,由不如理執取相好,心樂趣入;或見世間諸妙好事,心樂趣入;或於多事多所作中,心樂趣入;或見在家及出家眾歡娛雜處;或見惡友共相雜住,便生隨喜,心樂趣入。當知一切皆是魔事。
第(一)至(四),都在提醒我們在「樂」中要覺醒。
「魔」,不是我們一般所理解的「恐怖感」。修行上的魔,可以是令你得到滿足和快感的。(註3)當我們發心要修行時,魔就會干擾我們。就如(一)我們要密護根門,正想收攝眼耳鼻舌身意的時候,種種色聲香味觸法境界就現前。若我們意識攀上五欲種種好相,我們就根門大開,心裏愛染著那些相,沉淪而墮入貪愛中。
同樣是貪,(二)是指出,明明要修練於食有正確思維的「食知量」(註4),但在美味面前失守,貪染愛樂,越吃越想多吃,越吃越回味,乃至不理身體的狀況,樂於「不平等」食。(註5)
魔的入侵,令我們遠離精進。如(三),當我們正要精勤修習時,睡眠、各種臥姿等讓身心放鬆的引誘,令我們愛上休息,不再努力修行。
至於(四),正當要我們修練遠離樂欲,身心寂靜,「正知而住」(註6)時,卻為種種世務所纏,或為熱鬧環境所影響,或被色相迷惑,或被諸好事牽引,總令自己忘記這顆心該所處的地方,散亂地投往與自己相應的俗務中,不能收攝也不願收攝起來了。
三、覺知魔障
貪愛、嗜食、執欲、戀世,這都是當世的毛病,現代人天天追執這些樂趣,不知這其實是著魔的行為。要遠離魔障,可以從三方面入手:明因,知無常,處當下。
(一) 明因
明因,是要明白正面修行和負面墮落的因。
如上述的情況,一開始,心都不是先被貪樂操控的,修行人反而是在正法當中用功:密護根本、食知量、精勤修習、正知而住。我們要明白為何要用功,目的是為甚麼。收攝六根,控制貪欲,堅持不懈,都是要訓練我們面對煩惱的挑逗時,有相當的抗拒力,不受煩惱控制。
至於負面墮落之因,《十住毘婆沙論》曾指導過如何從追尋煩惱因,乃至解脫諸苦:
生染心即能正觀染心、起染因緣。是染根者,何名為染?於何事起?誰生是染?如是正憶念,知虛妄無實、無有,決定信解法空故、無所有法故。如是正觀染因緣故,不起諸惡業。(註7)
從知道自己被煩惱纏繞,繼而思維自己處境當中,生煩惱的原因、源頭;煩惱的性質、影響力,最後推論到它的禍害。那麼,惡業當中縱然有樂,我們的貪求愛取也大大減少了。
能夠發現問題,覺知力就有所提升,我們才可以把正面和負面作一比較,明確地告訴自己為何要遠離惡而趨向善。
如是者,對於上述四種樂,我們可以思考,當失守的時候,是甚麼原因呢?為甚麼我們有心修行,反而會執取隨好、貪愛欲生、懈怠睡眠、隨喜世事,還心樂趣入的呢?找出貪愛的源頭,才有方向去下手。
看清自己貪染愛欲心,並非要一味打擊自己,也並非要我們一直往負面去看自己的修行。我們要知道,我們對這些愛欲所作出的反應,是平常的情感反應。沒有禪修培養的理智反應,面對生活,就算知道對錯,我們也很難令正念相續,而作出不受干擾的抉擇的。因此,我們要立足於常人的情感反應,去搜尋自己內在的理智反應,從禪定中的明覺、清淨去提升生活裏的理智反應。
(二) 處當下
上來說及正常的情感反應,往往令我們陷入五欲等魔障中。那麼,這些反應,從何而來呢?
這些反應,是從生活經驗累積而來的。生活上習慣了某一種模式,就會以此為自然。甚至有不如此運作便不暢快的感覺。但是,我們只讓經驗累積,卻沒有在累積的時候,作出善惡的判斷和抉擇。也就是說,過去對事對物的情感沒有好好調整,這些情感,就一直影響我們的判斷,擾亂我們的清靜心。例如上例(一),以前已經習慣向五欲攀緣,現今遇上好音好色,自會產生好感,進而生起渴求,以追求五欲作為心靈滿足的途徑。所以,就算自己已在修密護根門,但境界現前,我們就依習慣,向正在招手的五欲跑過去。
我們要醒覺,這只是過去經驗給我們的錯覺,並非當下我們需要作出的反應。
禪修教我們活於當下。不必受過去牽繫,也不必對未來生幻想。當五欲叩門,我們正想向它們遞手時,我們要知道,這種慣性的索求,有沒有道理存在,我們是否還要跟著沉淪下去?我們現在處於甚麼狀態,此刻的我,對需求五欲真的那麼大嗎?
能覺知當下的處境,明白當下的判斷,並非受到習性控制,我們對抗魔事,又進一步了。
(三) 知無常
明白自己很多決定都是受到過去的影響,對我們解決煩惱有甚麼幫助?
過去的經驗,是不存在於這個空間的。我們一直認為是對的人事物,乃至一些處事態度、做事方法,都不是實在的。時空也不能永遠保存,我們又何必死執那習慣反應,甚至標榜這就是有個性呢?我們要貪著的那些五欲、睡眠、美味、美色、好事,也是無常變化,不能久住,就算能留長時間一點,也不能給我們永遠的滿足。就算情感經驗能不斷累積,感受也會隨著情緒起伏而有變化,知道無常,就不會不斷執取五欲為樂。不執五欲,就不執我。不執我,貪瞋等愛取就能消亡。能斷相續的執取,就有相續的清淨。
四、離魔事
《瑜伽師地論》載能令障淨之法有四:
一者於乘自然無動。二者於諸有情遠離不行因緣。三者遠離邪行因緣。四者遠離不圓滿正行因緣。(註8)
無論是無動、遠離、不行,其前提都是要知道什麼是魔障、是邪行、是不圓滿正行等。上述已講過如何覺知魔事,這裏就是要勸導我們積極遠離這些魔障。
當我們有一定覺知力的時候,我們就要辨別哪些是五欲過患、哪些心態影響正行、哪些行為影響我們心志的集中。在當下,處理事情的時候,我們的正念就要提起來,積極避免魔事繼續騷擾自己。
例如我們知道要精進,但卻耽著睡眠樂,這是不圓滿正行的因緣,我們明白睡眠來自自己的貪逸,想睡眠的原因,多少為了逃避用功修行的艱苦。修行到一段時間,當突破不到瓶頸時,總想休息來舒緩一下。但休息過份,就變了懈怠,失去正念。我們要知道當下的決定有沒有正念,若離開了正念,如何把它拉回。當覺知運作的時候,我們就會明白,繼續睡下去,不止浪費時間,更會影響身體,越睡越累,意識也會不清醒,整個人迷迷糊糊的,莫講修行,連日常運作也變得遲鈍無力。睡的樂,是無常的,是有害的,是魔事。明白原因和後果,想睡的當下,就要提起力量,令自己敢於面對精進的環境,不畏艱難,一步一步,以正知正見前進。其實,在修行的每一步驟都能清楚覺知自己有著正念,人的疑悔自然減少,因為心安理得,精進有個方向,也不會往睡眠懈怠的方向走去了。
又如我們要修正安住。我們要覺知為甚麼而修,當下是甚麼狀態,有沒有沉得住氣,令身心安住於所緣中。當一切外緣,如美色、好事、惡友、歡娛雜處來騷擾時,堅持明白自己的目標,也知道哪些騷擾會令自己愛、瞋之心亂動,哪些是邪行因緣。隨順之,不但沒有樂趣,反會被它們牽引,情緒大受影響。於是,縱使過往已經很習慣對某事物有反應,當下都盡量降低自己的攀緣心,繼而提起心力,遠離諸邪行,繼續安住修持當下的正所緣。
五、結論
修行必會受到不斷挑戰,禪修正是教我們在挑戰中不斷訓練自己的心,隨時清醒地,覺知、認識當下的自己。當自己能覺知處事當下的狀態,能審察自己對事物的感受,而能讓自己在正念軌道上行走的話,我們會發覺,當下的心識,對每一件事物的感受,都與過去不同。這種力量,既是陌生,也是清新。明白修行的各種魔事,覺知自己的正行,生活才不會有迷迷惘惘,不想錯的繼續錯,勞累半生卻不知道自己做了甚麼,拼命追趕卻說不出個因由,彷彷彿彿不知道自己在何方等等現代都市病的問題。若能從禪修的體驗中,感受到輕安和法喜,我們會活得自信、自主、自在而且充滿活力。
註 釋:
註1:《瑜伽師地論》,卷29(大正30,448a8-9)。
註2:《瑜伽師地論》,卷29(大正30,448a10-b2)。
註3:冤親債主可能也會變現出你心裏所想要的形象來迎合、滿足你;等到有一天機緣成熟,他便會操控你,最後行者會身不由己被操控。(2003,Cheung, Hung-chi著、Haw譯,〈修習禪定如何覺知魔事?〉,《金色蓮花》(第128期),p.10-11)
註4:有關「食知量」的內容,請參考《瑜伽師地論》卷23:「謂如有一由正思擇食於所食。不為倡蕩,不為憍逸,不為飾好不為端嚴。」可見食知量,是有思量抉擇地進食,並警惕自己不能於食生偏歪的情緒,如放任、驕奢、貪好等,以導正自己的身心行為。(大正30,408a14-16)
註5:有關「不平等食」的內容,《瑜伽師地論》卷23:「謂或極少食,或極多食,或不宜食,或不消食,或染污食。……由極少食,雖存壽命而有飢羸亦少存活。由極多食,如極重擔鎮壓其身。不能以時所食消變,由不消食或住身中,成不消病,或生隨一身諸病苦,如不消食。由不宜食當知亦爾,此不宜食有差別者。謂於身中集諸過患,由此復觸極重病苦。由染污食。非法追求諸飲食已,有染有愛耽嗜饕餮。」(大正30,411a7-23)案:不平等食即吃不平等份量的東西,或者不如法的心去飲食,本文所述的「不平等食」,應指「染污食」,食之不如法,即不是正常有需要去進食,而是貪著愛染美味,令心迷失。
註6:有關「正知而住」的內容,請參考《瑜伽師地論》卷17:「為依止故,遠離諸蓋,身心調暢有所堪能,熾然方便修斷寂靜,彼由如是念及正知為依止故。」(大正30,370b6-8)。
註7:《十住毘婆沙論》卷9(大正26,67c1-7)。
註8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79:(大正30,741b11-1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