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4日 星期四

§ 依法的人.朔古追今 §

  § 依法的人.朔古追今 §   開仁法師

依法的人,心無忐忑

    在道場中,人來人去已見怪不怪。有的人雖口說無常,但卻用心於常。何以見得?佛說:「無常因、無常緣,所成之法,云何有常?」然而,凡夫卻堅固地以常見來挑選對象、探看道風。你說苦嗎?這是在聞法中沒有建立無常正見所致,即便找到相應所緣與對象,恐怕只要因緣一旦轉變,心也就隨之空虛無奈了。

    在教學相長的旅程中,經常看到三分鐘熱忱的追星族。有信願、有精進是好事,不過,若自心不警覺佛說的正法眼(1),往往熱度退減,或善知識離開,依法的心就隨之消滅。雲遊四海的修行人要內在光明、心具能量,就必須「依法、依義、依了義、依智」來修學正法,遇到不順心的因緣出現,或障礙往前的方向,不妨調整自心去適應、考驗自己,順逆都能自如,方能處處自在。

    無論是換主,抑或是換客,都不要緊。有緣的人相逢,盡己所能的與之論法增上;無緣的人再見,同樣盡己之能的贈予祝福。只要眾生不離開三寶,不離去修道,去哪裡都能心懷歡喜。

    悲智圓滿的釋尊,他的色身依舊要面對無常生滅,也因為覺知無常生滅,才有智慧;有了智慧,就不會被無常生滅的現象所影響。學佛者要學的,就是這些。正法眼不是肉眼,是熏習正法而生的智慧,這種正因,一定要排除像似正法(2),否則,天天用功,依然離開正道。

    跟不相應的人在一起很辛苦,跟相應的人在一塊很染著,不管你選擇哪一種,都離不開苦。因為前者有現前折磨煎熬的苦,後者有漫長藕斷絲連的苦。依法的人,心無忐忑,因為境界的順逆可以用心去轉變,只要頻道調好,兩者都可以成為朋友。 (撰於2019/1/31

1《瑜伽師地論》卷4618 菩薩功德品〉:「諸佛菩薩為諸有情宣說正法、當知有五大果勝利。何等為五?一者、一類有情、聞佛菩薩說正法時、遠塵離垢,於諸法中法眼生起;二者、一類有情聞佛菩薩說正法時,得盡諸漏;三者、一類有情聞佛菩薩說正法時、便於無上正等菩提、發正願心;四者、一類有情聞佛菩薩說正法時、證得菩薩最勝法忍;五者、一類有情聞佛菩薩說正法已,受持讀誦、修習正行、展轉方便令正法眼久住不滅。如是五種、當知名為諸佛菩薩所說正法大果勝利。」(CBETA, T30, no. 1579, p. 548, c2-12)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82:「解正法已遠塵離垢,於諸法中生正法眼。」
(CBETA, T30, no. 1579, p. 755, c7-8)

2《瑜伽師地論》卷99:「云何名為像似正法?謂略有二種像似正法:一、似教正法,二、似行正法。若於非法、生是法想,顯示非法、以為是法,令他於中生正法想。如是法教、實故諦故非是正法,而復像似正法顯現。是故名為似教正法。若廣為他如是宣說,令他受學,亦自修行,妄起法想,習諸邪行,而自憍慢;稱言我能修是正行。應知是名似行正法……如是一切像似正法,應知皆是違逆學法。」 (CBETA, T30, no. 1579, p. 872, c10-p. 873, c7)


朔古,還是追今?

        有人說:「佛世時沒有這種修法,是後人創新的法,我們要學習佛世的法比較純正,才能算是正見正信。」這句話的理解是見仁見智的。

        你說「正念學」不是佛法嗎?你說「阿含經」所有的才是最純的佛法嗎?

諸如此類的問題,前人已討論得精彩絕倫,不欠我的看法。

        然而,自從明白了《瑜伽師地論》所說的「於三摩呬多地起止觀雙運而得淨智見作意」(1) 及「非三摩呬多地:雖得定但為愛味等惑染污其心,以及唯修得世間定故,未能永害煩惱隨眠諸心心法」(2) 之後,才明了原來佛法的修行要門並不是在於法門的新舊,而是在乎有沒有菩提分法 (四聖諦、三十七道品、
六波羅蜜等正法) 的伴隨──有的話就是正法,沒有的話只能是方便法。(3)
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有人説:「佛法的禪定是共世間的。」其實確實來說,沒有菩提分法相隨的法,全部都是共世間的,因為它無法超越三界。

        雖然我不會高調聖境,也不懂模仿聖境。可是,南北藏傳的教法與經驗,菩提分法就是共同的根本特質,缺了它,就不能成為出世間法。

        入門和不放逸的用功方式會因人而異,適應你的就是良藥,反之,則是藥反成病(4)。在「依法不依人」的前提下,不宜偏執某傳承是正法的唯一,因為從釋尊及聖弟子的身教、言教來說,當以「自利利人」和「正法久住」為大方向,至於你相應的是三乘聖人(聲聞、緣覺、菩薩)的哪一種,則任君選擇了。只要能體現菩提分法的特質,就有同坐解脫床的共同經驗。

        佛教若步入「自是他非,我純你雜」的境域,想必不需外人攻破,自己已先掉入泥濘而無法自拔了。

        當然,無論是朔古,還是追今,都各有千秋,也各具利弊。然而,菩提分法是自淨其意之本質,是絕對不可動搖的,這是依法的準繩,依人學習的自禦能力。 (撰於2019/1/31

1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31 (CBETA, T30, no. 1579, p. 458, b4-p. 459, b16)

2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13:「云何非三摩呬多地?當知此地相略有十二種。……或有雜染污故,名非定地。謂雖證得加行究竟果作意,然為種種愛味等惑染污其心。……或有不清淨故,名非定地。謂雖自在,隨其所欲、無澁無難,然唯修得世間定故,未能永害煩惱隨眠諸心心法,未名為定。」
(CBETA, T30, no. 1579, p. 344b20-21, c5-13)

3: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256 分別賢聖品〉 (CBETA, T29, no. 1558, p. 132, b2-8)。《增壹阿含.6經》卷38 阿須倫品〉 (CBETA, T02, no. 125, p. 561, b18-25)
《雜阿含.263經》卷10 (CBETA, T02, no. 99, p. 67, a22-c3)


4:《大智度論》卷418 勸學品〉(CBETA, T25, no. 1509, p. 361, c28-2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