§ 龍樹論與八不中道 §
印順導師
∮ 龍樹論略說
約在西元一百五十至二百五十年間,龍樹出現於印度的佛教界。他本是印度南方的學者,長養於大乘佛教的環境中。據傳記上說:他出家後,曾到北方的雪山等處修學。這個環境,造成他綜貫南北、空有思想的特質,成就了他的偉大!龍樹以前,一味的佛教,向東南方發展的是大眾(又分別說)系,向西北方開展的是上座系。拘泥而保守的上座系,被呵斥為小乘;活潑而進取的大眾系,漸漸的開拓出大乘佛教。南北、大小,尖銳的對立著。南空北有,各趨一極。北方已完成極端實有的《大毘婆沙論》;南方的偏重理性者,於因果緣起的事相,也不免忽略。這種偏頗的發展,決非佛教之福。龍樹出世時,佛教正傾向於從分化而進入交流與綜合的新機運,於是綜合南北、空有、性相、大小的佛教,再建佛教的中道;但他是以大乘性空為根本的。
龍樹造的論典,中國內地以及西藏,譯傳的很多。主要的部分,可分為兩類:一、深觀論,二、廣行論。深觀,如《中論》、《十二門論》等,以探究諸法的實相為中心,為迷悟的關鍵所在,所以名之為深觀。廣行,如《大智度論》、《十住毘婆沙論》、《菩提資糧論》等,這是以菩薩的廣大行果為主的。這兩類,有的以為:菩薩行包含歸依、布施、持戒等行法,佛陀自證化他的果德,主要為引發信願,以及積集福智的資糧。資糧具足了,成為可能解脫的根機,這再側重於慧行的深觀。這即是說:先以廣大行的資糧為基礎,再進而深入究極徹證的深觀。但另有人說:般若為三乘之母,三乘學者都依此深觀而證悟與解脫的;廣大行才是大乘不共於小乘的特色。如實的說:聲聞、緣覺、菩薩的中道行,都以出世的正見為主導的。依正見而後有信解,依正見而後能修行趣證,就是悟證了以後,也還是不能離此正見的攝導。故(正見)深觀雖共於三乘,在大乘中,仍是徹始徹終的,唯佛所究竟的。本文,即是關於深觀的論述。
關於龍樹深觀的論典,羅什三藏所傳,有長達十萬頌的《無畏論》。五百頌的《中論》,即出於《無畏論》中。羅什除譯有青目釋的《中論》外,還有《十二門論》,也是龍樹造的;這部論,可以說是《中論》的入門書。《十二門論》引證過《七十空論》;《七十空論》近由法尊依藏本譯出,確乎是龍樹的作品。考西藏所傳,也有《無畏論》,但這是中論的注解,與什公譯的青目釋論相近。有人說是龍樹作的;也有人說不是龍樹作的,因為論中引證到龍樹弟子提婆的《四百論》。但傳說龍樹的年壽極高,也可能有轉引提婆論的事情。然這與西元五世紀初傳來中國的古說,說《無畏論》有十萬頌,《中論》出在其中,仍未能完全相合。這也許藏傳的《中論無畏注》,即為青目或某論師摘集龍樹《無畏論》意而注釋《中論》的,多分根據《無畏論》,因此也名為《無畏》,如《淨名經集解關中疏》。但這究不過一種推測而已,不能作為定論。有人依「中論出在其中」,推想《無畏論》為編集的叢書,如真諦所傳《無相論》的性質,也無法確定。
關於龍樹的深觀論,西藏有「諸中論」之稱。凡抉擇勝義空性的,都可以名為「中論」,中論不是一部的別名。平常流行的「中論」,名為「根本中」。根本論與支論,總有五正理聚:即一、《根本中論》,二、《迴諍論》,三、《七十空論》,四、《六十如理論》,五、《大乘二十論》。這五部論,為印度後期中觀師所依據的,認為都是龍樹造的。在中國,根本中論都隨釋論譯出,有什公譯的「青目釋」四卷,唐波羅頗密多羅譯的清辨釋《般若燈論》一五卷,宋惟淨譯的安慧釋《中觀釋論》一八卷。漢文所沒有的,藏方有傳為龍樹釋的《無畏注》,佛護的《中論注》,月稱的《明句論》。《七十空論》,最近依藏文譯出。《迴諍論》,中國的譯本,是元魏毗目智仙譯的。《六十如理論》與《大乘二十論》,趙宋時施護所譯。施護所譯的龍樹論,非早期的中觀學者所知,而且有「唯識」的傾向。如《大乘二十論》的末二頌說:「此一切唯心,安立幻化相。.....若滅於心輪,即滅一切法」。《六十如理論》三十四頌說:「宣說大種等,皆是識所攝」。又施護譯的《大乘破有論》說:「由此心為因,即有身生」。印度後期有隨瑜伽行的中觀師,即引《六十如理論》頌,此下更為解說。
漢藏一致的傳說:傳龍樹中觀的正統者,是錫蘭的提婆論師。提婆的主要作品,名《四百論》;奘譯的《廣百論》,即此論後八品的護法「釋論」。什公所譯的《百論》,婆藪開士釋,也即是此論的略本。此外,還有《百字論》。提婆論以「百」為名,不僅是數目的,古人解說為「無邪不摧,無正不顯」,即完備的意義。月稱從語言學的見地,解說為「遮遣分別邪執」;提婆論確是側重破邪的。其後,青目釋《中論》的八不說:「法雖無量,略說八事,即為總破一切法」。以《中論》的八不,偏重於廣破一切,也許是受有提婆論的影響。龍樹的《中論》,固然能遮破一切戲論,但《中論》的正意,決非以摧破一切為能,反而是為了成立一切法,顯示釋迦的緣起中道。
∮ 八不中道 — 八事四對之解說
龍樹的根本中論,開首以八不 — 「不生不滅、不常不斷、不一不異、不來不出」的緣起開示中道。龍樹為何以此緣起八不顯示中道?八不究竟含些甚麼意義?
要明了八不,先要知道所不的八事。這八者,是兩兩相對的,即分做四對:生滅、常斷、一異、來出。先說生與滅:生滅,在佛法裏是重要的術語,三法印的諸行無常,即依生滅而說明的。此生與滅,或說為有為 — 諸行的四相:生、住、異、滅。本無今有為生,有而相續為住,變化不居為異,有而還無為滅。如人的成胎為生,從成胎到發育完成健在為住,一天天的衰老為異,臨終的死亡為滅。或說為三有為相:生、異、滅。住相含攝在異中,因為一切法都在不息的變化,沒有絕對的安住性,不過在生而未滅的當中,稱此相對的安定為住。此安住即是變化不定的,所以或稱為住異。或說生滅二相,依一般的事物相續看,可有生滅當中的住異相;若從心識的活動去體察,是「即生即滅」,竟無片刻的安定,只可說生滅。雖有此四種、三種、二種的不同,然基本原則,都是說明諸法從生至滅,與生了必歸於滅的過程,所以每以這基本的生滅說明無常。
對於無常生滅的一切,細究起來,可有三種:一、一期生滅,這是最現成的,人人可經驗而知的。如人由入胎到死去等,有一較長的時期,如上四相所說。如約器界說,即成與壞,或成、住、壞。二、一念 — 剎那生滅,不論是有情的無情的,一切都有生滅相,即存在的必歸於息滅。推求到所以生者必滅,即發覺變化的並非突然,無時無刻不在潛移密化中。即追求到事物的剎那─短到不可再短的時間,也還是在生滅變化中的。佛法說「一見不可再見」,因為一眨眼間,所見的似乎一樣,而早已不是原樣了。莊子說:「交臂非故」,也是此義。這個剎那生滅,好學深思的哲人們,都多少的推論到。近代的科學者,已證實人們的身體,不斷的在新陳代謝。三、佛法還說到另一生滅,可稱為大期生滅。眾生的生死流轉,是無始來就生而滅滅而又生的,生滅滅生,構成一生生不已的生存。我們知道一念 ─ 剎那生滅,滅不是沒有了,還繼續地生滅滅生而形成一期的生滅。從此可知一期一期的生死死生,同樣的形成一生生不已的生命之流,都可稱之為生。到生死解脫的時候,纔名為滅。這如緣起法所說的:「此生故彼生」,即是生死的流轉 — 生;「此滅故彼滅」,即是流轉的還滅 —滅。剎那生滅是深細的;此大期生滅又是極悠遠的,每非一般人所知。
更進一步來說與生滅有關係的有與無。「有」與「無」,依現代的術語說,即存在與不存在。此有無與生滅,徹底的說,有著同一的意義。如緣起法說: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」。這可知有與生為一類,無與滅又是一類。外道及一般人,每以為有即是實有,無即實無,即什麼都沒有了,這是極浮淺的見解。此一見解,即破壞因果相 — 和合與相續。佛法徹底反對這樣的見解,稱之為有見、無見。這有見、無見,佛法以生滅來否定它,代替它。一切法之所以有,所以無,不過是因緣和合與離散的推移;存在與不存在,不外乎諸法緣生緣滅的現象。即一切法為新新非故,息息流變的有為諸行,從不斷地生滅無常觀,吐棄了「有即實有,無即實無」;或「有者不可無,無者不可有的邪見。」一類世間學者,以抽象的思想方法,以為宇宙根本的存在是有,與有相對的不存在是無;從有到無,從無到有,而後成轉化的生滅。這是以為先有無而後生滅的。依佛法,凡是有的,必然是生的,離卻因緣和合生,即不會是有的。因此,因中有果論者的「有而未生」,為佛法所破。〈觀有無品〉說:「有若不成者,無云何可成?因有有法故,有壞名為無」。這是說:依有法的變化趨於滅,滅即是無。離了有法的變異即沒有滅,離了滅即沒有無。若滅是存在的滅,不是存在的緣散而滅,那就是連無也無從說起。所以〈觀六情品〉說:「若使無有有,云何當有無」!這樣,有與生,滅與無,是有著同一的內容。生起就是有,滅去即是無。一般人對於有與無,每落於靜止的觀察,所以都想像有與無約體性說,以生滅為約作用說。其實,體用如何可以割裂?佛法針對這點,以生滅為有無,如〈觀三相品〉說。中觀者深研生滅到達剎那生滅,所以發揮生滅即有無,確立動的宇宙觀。但從念念生滅而觀相續的緣起,那麼有與生,無與滅,也不妨說有相對的前後性。如十二緣起支中說的「取緣有,有緣生」,即有在先而生在後;有即潛在,生即實現。滅了而後歸於無,也好像滅在先而無在後。但這都約緣起假名相續的意義說,否則會與外道說相混。此生與滅,含攝了哲學上的存在與不存在,發生與消滅等命題。
再說斷常:佛法中彈斥外道的有無,多用「生滅」。而此下的斷常、一異、
來出,為當時外道戲論的焦點,所以多方的破斥他。常,在釋迦時代的外道,是約時間變異中的永恒性說的。斷,是中斷,即不再繼續下去。例如外道執有神我,有此常住的神我,所以從前生到後生,從人間到天上,前者即後者,這種有我論者即墮常見。如順世論者,不信有前世後世,以為現在雖有我,死了即甚麼也完了,這即是墮於斷見的斷滅論者。凡是佛法,決不作如是說。根本佛法以緣起生滅為出發,以無常而破斥此等常見;但無常是常性的否定,而並不是斷滅。佛法都說生滅與相續,此常與斷是極少引用為正義的。然而不常不斷的生滅相續,意義非常深玄。一分學者大談生滅相續,而又轉上了斷常之途。舉例說:薩婆多部主張三世有,一切法體是永遠如此的 — 法性常如。從未來到現在,從現在到過去,說生滅,說相續,不過在作用上說。他們雖也說諸行無常,然依中觀者看來,是落於常見的。如經部師,以種子現行來說明因果。然而從大期生滅的見地去看,「涅槃滅相續,則墮於斷滅」(〈觀成壞品〉);從剎那生滅的見地去看,「若法有定性,非無則是常;先有而今無,是則為斷滅」(〈觀有無品〉)。他即使不落於常見,斷見還不免呢!只要是執為自性有,自相有的,是難於避免常斷過失的,所以說:「若有所受法,即墮於斷常」(〈觀成壞品〉)。若法執為實有,現在如此,未來也應如此,即墮於常見。若說先有而後無,即是落於斷見。〈觀有無品〉和〈觀成壞品〉,明確的指出這種思想的錯誤。《六十如理論》也曾說到:「若有許諸法,緣起而實有,彼亦云何能,不生常等過」?故此中所講的斷常,是非常深廣的。甚至見有煩惱可斷,即斷見;有涅槃常住,即常見。而涅槃是「不斷亦不常,是說名涅槃」(〈觀涅槃品〉)。總之,不見緣起真義,那恒常與變化,變與不變,為此常見、斷見所攝。
一異,是極重要的,印度六十二見即以此一見異見為根本。現代辯證唯物論所說的矛盾統一等,也不出一異的範圍。一即同一,異即別異,且說兩種看法:(一)、如茶壺的整體是一(《金剛經》名為一合相),壺上有蓋、有嘴、有把等是異;人是一,眼、耳、手、足等即異。或名此一異為有分與分:分即部分,有分即能包攝部分的。換言之,就是全體與部分。全體即是一,全體內的部分即異。然而如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部分,又即是「其小無內」的小一,統攝於有分的全體。(二)、如此個體而觀察此外的一切屋宇鳥獸魚蟲草木等,此即一,而彼彼即異,所以異又譯為種種。而此種種,或又統攝於一,即所謂「其大無外」的大一。此外,如從類性去看,如說人,你、我、他都是人,即是同一;然我是張某,你是李某,乃至智愚強弱各各不同,即是異。在此彼自他間,有共同的類性是一,不同的性質是異。而此一中有異,異中有一,是可以種種觀待而施設的。勝論師有同異性句,即以一異為原理,而使萬有為一為異,《中論》也有破斥。一異中,包括的意義極多。《華嚴經》明六相 — 總、別、同、異、成、壞;總別、同異四相,即是此處所說的一異。緣起幻相,似一似異,而人或偏執一,偏執異,或執有離開事實的一異原理。總之,這是世間重視的兩個概念。
來出,出又作去。從此到彼曰去,從彼到此為來。如變更觀點,那甲以為從甲到乙的去,而乙卻以為從甲到乙為來。來去即是運動,本是一回事,不過看從那方面說罷了!世間的一切,我與法,凡是有生滅動變的,無不可以說為來去。
現在,更進說龍樹為何只說這四對?為什麼如此次第?《阿含經》中,如來散說緣起的不常不斷等,龍樹特地總集的說此八不。依《阿含經》,不妨除去「不生不滅」而換上「不有不無」。《阿含》的緣起論,是「外順世俗」,以生滅的正觀而遣除有無、常斷、一異、來去的。但由於某些學者的未能「內契實性」
,淺見地分別名相,而不能如實正觀緣起,說生說滅,依舊落入有無的窠臼。所以深入緣起本性者,宣說不生不滅的緣起,遣除生滅 — 即有無的妄執,重行闡明釋迦的真義。大乘的八不緣起,吻合釋尊的深義,而從施設教相的方便說,是富有對治的新精神。
這四對,說明法的四相。無論是小到一極微,大到全法界,沒有不具備此四相的,此四者是最一般而最主要的概念。我們必須記著,這四者是不能說為前後次第的,是「說有次第,理非前後」的。如順世間的意見說,不妨說有次第。佛說:世間的學者,不依於有,即依於無。一切無不以「有」為根本的概念,此「有」bhava,一般的 — 自性妄執的見解,即是「法」「體」「物」,這是抽象的而又極充實的。如不是這樣的有,即是無,什麼也不是的沒有。此有與無,是最普遍的概念,抽象的分析起來,是還沒有其它性質的。如將此有與無引入時間的觀察中,即必然地成為常見或者斷見。如有而不可無的即是常,先有而後可無的即是斷。常斷,即在有無的概念中,加入時間的性質。《雜阿含》(961經)說:「若先來有我,則是常見;於今斷滅,則是斷見」。如將此有無、常斷,引入空間的觀察,即考察同時的彼此關係時,即轉為一見與異見。人類有精神與物質的活動,外道如執有神我常在者,即執身(心色)、命(神我)的別異;如以為身、命是一的,那即執我的斷滅而不存在了。此一異為眾見的根本,比有無與斷常的範圍更擴大;它通於有無 — 法體,斷常 — 時間,更通於空間的性質。但這還是重於靜止的,法體實現於時、空中,即成為來去:或為時間的前後移動,或為空間的位置變化。法體的具體活動即來去,來去即比上三者更有充實內容了。此來去,如完滿的說,應為「行、止」,《中論‧觀去來品》即說到動靜二者。在《阿含經》中,外道即執為「去」與「不去」。所以,如以世間學者的次第說,即如此:
有無 ──── 法體
斷常 ──── 時間、法體
一異 ──── 空間、法體、時間
來去 ──── 運動、法體、時間、空間
如上面所說,中觀者是以此四相為一切所必備的,決無先後的。釋尊的教說,以生滅為三法印的前提。生、異、滅,被稱為「有為之三有為相」,即「有為」所以為有為的通相。原來,kriya 是力用或作用的意義。krta,即是「所作的」。佛說的「有為」與「行」,原文都以此作用為語根,如行samskara是能動名詞,意思是(能)作成的,或生成的。而有為的原語,是samskara,為受動分詞的過去格,意思是為(因)所作成的。這為因所成的有為,以生滅為相,所以生滅為因果諸行 — 有為的必然的通遍的性質。因果諸行,是必然的新新生滅而流轉於發生、安住、變異、滅無的歷程。釋迦的緣起觀,以此生滅觀即動觀中,否定有見與無見。然佛以此生滅為有為諸行的通遍性,即從無而有從有還無的流轉中正觀一切,並非以此為現象或以此為作用,而想像此生滅背後的實體的。但有自性的學者,執生執滅,流為有見無見的同道者。為此,中觀者 — 大乘經義,從緣起本性空的深觀中,以此生滅替代有無而否定(除其執而不除其法)他。如從無自性的緣起而觀此四者:生滅即如幻如化的變化不居的心色等法,即不離時空的活動者。從特別明顯的見地去分別:生滅(法)的時間相,即相似相續,不斷而又不常的。生滅(法)的空間相,即相依相緣,不異而不即是一的。此生滅的運動相,即時空中的生滅者,生無所從來而滅無所至的。約如幻的無性緣起說,姑表擬之如下:
摘錄自:印順導師《中觀今論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