§ 華雨香雲 § 印順導師
* 善知識‧菩提心
《不可思議解脫經》中,關於發菩提心,親近善知識,大有百說不厭的意味,這是值得重視的。不親近善知識,就沒有正確的知見;不發菩提心,就沒有立定成佛的志願;這在大乘佛道上說,再也不能走上成佛的路。這兩者何等重要?本經的一再讚歎,確是有它的深意。原來,印度人重口口傳授,一直到後代還如此。佛世,經律都是口說的,在口授的局面下,師長也就特別受到尊敬。所以傳說有為了一偈一句,不惜貢獻所有的一切,甚至生命作代價的。這可以想見求法之難,也可見尊師重道的精神。此外,世間的技藝,老於此道者,也還有許多心得創見,何況佛法?一得名師的傳授,確是「逢君一夕話,勝讀十年書」!善知識是可以尊敬,也應該尊敬。但他之所以應該尊敬,因為他不單是知識而是善知識;因為他在理解與行證上,確是能不違佛法而能弘通的,否則就沒有尊重的價值。學者方面,自然要有願意犧牲一切的精神。在師長方面,既然是善的,除了特種原因,總是歡喜學者誠摯的敬意,依法修行,不在金銀玉帛上著想。我覺得,善財遍參大善知識,沒有送過禮,善知識也沒有要求他貢獻什麼。這樣的尊敬善知識,大家在道上會,是非常正確的!但因了善知識的尊敬讚歎,到後來演出依人不依法的怪現象!在文字普遍應用的今日,還有執著印度幾千年前的老習慣,佛法非從老師的口裡聽來不可。並且,供養上師,以多為妙,非多少供養一點,沒有學法的資格。這實在大失讚歎善知識的初意了!
論到發菩提心,大有淺深。淺一點說,是學佛的動機,是堅定不拔的成佛信念。經中所特別注重的,也是初發心的安住菩提心。菩提是大乘學者的目標;發菩提心,是為了菩提而發動前進,也可說菩提在最初動。這樣,長期的修學普賢行願,也可說是菩提的一天天實現。但因了菩提心功德的讚歎,流出極端的真常(菩提本有)論。假如說,沒有第一天入學,就沒有繼續求學,就沒有小學、中學、大學的畢業,就不能養成高深的學問:這話並不錯。就是在入學這一天,舉行預祝,歡讌,也不算太糜費。但如果就此說,高深的學問,大學、中、小學的畢業,都依第一天入學而存在;在入學的那一天中,已具體而微的完成,以後不過是本有的漸漸發現,這就與事實不合。菩提心的真常化(經義還有可以解說的),就是把發菩提心,看為真常平等無上大菩提的初現,否定它從多聞熏習中生,這又不是本經讚歎菩提心的本意了!
* 陀螺與陀羅尼
陀螺為兒童玩物,圓形,或圓柱形,中貫以軸心。旋之,抽之,或以帶而旁擊之,旋轉不已,能保持力之均衡而不致傾倒。唐譯《大毘婆沙論》(卷七)云:「如舞獨樂,緩見來去,急則不見」。涼譯(卷三)則作:「猶如小兒舞於獨樂,旋速則見如住,旋遲則見來去」。獨樂,顯見為陀螺之異譯;從可知陀螺乃來自印度者。陀羅,梵語,應為dhara,譯意為「持」。軸心能保持力之均衡而不失墜,乃名為陀羅耳。佛法之核心為法Dharma,大乘之不共為陀羅尼Dhāraṇī(智度論),並以dhṛ字根而成。大乘之所以特重陀羅尼者,以即萬化而深入無二之法性(不變之真性,合於持義,此猶為大小共通之「法」義),又即萬化之紛紜,得其中心而攝持無遺(此乃大乘特質)。「無不從此法界流,無不還歸此法界」。攝持萬化於一極,為大乘特有之傾向,亦即陀羅尼獨到之本義。末流偏於咒語,非其本也。
* 香板
禪堂有巡香者,手執香板,巡歷禪堂,見有昏沈者,輒以香板拍其肩背,拍然作響,用以警覺禪者之昏沈,而受者固未嘗痛也。佛世比丘坐禪而多昏沈,初喚之,或牽其衣,次乃作「禪杖」,後改為「禪鎮」,復制為「禪板」。中國習禪者,燃香以計時刻,因名坐禪曰坐香,禪板為香板。晚近叢林,以香板高供客堂中,遇犯規律者則擊之。失警策昏沈之善意,演變為撲作教刑之杖。去佛時遙,失真彌遠,不知吾佛教化,從無體刑者也。
* 緩與急
胡適論為學主緩,傅君作「緩不濟急」以評之,以其為同於佛法之緩也。然佛法論緩論急,原不如此。菩薩修行三大僧祇而成佛,是緩;三生圓證,即生取辦,豈非是急!實則小積功行則小就,大積功力則大成。學佛自宜期心遠大,何可急功近利以求速成!故說之似緩,然是但事耕耘,不問收穫之意。確定目標,但放手行去,功到自成。一著急,則鮮不落於魔道者。不著急,非懈怠放逸,恰是大勇精進。精進非著急,佛說如操琴,弦寬則聲弛,弦急則聲促,不急不緩,而精進乃成。故知學佛正行,不著急,不鬆懈,確樹宗極,直趣之而已。然為學之初,允宜緩急互相助成,互補其偏失以成中道。佛說猶如騎馬,馬首偏左則牽之使右,偏右則牽之使左,如不左不右,則縱之驀直行去耳。今之學者,偏緩偏急,宜乎思潮世道,並糾結而難可爬梳。
* 龍蛇混雜
無著文喜禪師,北朝五臺山,求見文殊,遇老翁而不能識之。文喜謂:南方「末法僧尼,少修戒律」。老翁(文殊)告以:此間「龍蛇混雜,凡聖交參」。佛於聲聞教中,以律攝僧,漸學漸深,猶如大海。「大海不宿死尸」,紀律何其嚴格!大乘以寬容成其廣大,函蓋一切,自屬氣象萬千!然龍蛇混雜,僧團何由嚴淨?大乘興而律制弛,其類於禪宗盛而義學衰歟!世諦流布,固無絕對之利,是在弘法者以時推移,導歸中正耳!
* 人之自覺
今日西方,受希伯來宗教意識影響者,以神為能造者,萬物為被造者。人為由於神之意志而存在,缺乏自主性。故在宗教中,不由人類自己之行為價值,而唯信神乃可以得救。人在仰天俯地之間,不過神之奴僕,遵循神之意思,此外更無意義。原始人類之自卑,有如此。在中國,則人類之地位漸高,自尊心日強。天(神‧理‧心)與地(祇‧事‧物)並立,而人為孕育於天地而生者。人於萬物中,得天地之全,故人能參天地之造化,贊天地之化育,與天地並列為三才。不特此也,「天地無心而成化」,「聖人與萬物同憂」,且進而能盡人之才性以補天地之缺。以印度文化論,由原始之神造說,而達於人與梵(神)為一體。著重自身,故神之創造,實即吾人自身之開展為世界。易言之,天地萬物(除有生物),要皆為人類──一切眾生自體之顯現。故宇宙間,非神與被造者,非天地人三者,而為「我與世間」二類。人類之自覺自尊,達於高潮。佛教則直從人類──一切眾生本位以觀世間,脫盡創造神話。神亦眾生之一,由於迷亂不覺,妄自誇大以為能造萬物耳。人之自視最高,而一切眾生皆有佛性,則視他極平等。天地之缺陷,本為眾生自身之缺陷,吾人唯從悲智正行以淨化之,神何能為!
* 佛滅無大師
釋迦佛在世,稱十力大師,為學眾所依歸。然釋尊以法攝眾,初不以統攝之特權者自居。故曰:「吾不攝受眾,亦無所教誡」。蓋勉學者能依法不依人,自依止,法依止,自尊自律,依法律而行也。佛滅,釋沙門尊上座而重大眾,德學集團會議而主僧事,和樂為法,法門乃日以光大。有問阿難,阿難答以:如來在日,未預定繼任大師者;滅後,吾等亦未共推一人為大師。吾等依法而住,互相教誡,互相慰勉,則得一味和合如水乳。佛教之民主精神,有如此!佛不以神自居,亦不以神子或神使者自居,與弟子為師友,頗近孔子。而眾以有若似聖人,欲共奉之如孔子,為曾子所拒而不行,亦有類佛滅之無大師。然佛教有沙門團之組織,而孔門則無。反觀世界宗教(無種族階級之限制,即人類宗教)之有組織者,耶穌死,彼得繼起而演為教皇之制。謨罕默德死,繼其任者,世為哈利發。因教主之位而起諍,蓋不知凡幾。此以神教徒,上崇神權唯一之神,下法君權唯一之君,雖有世界宗教之卓見,而卒不掩其帝國獨裁之精神,未能盡世界宗教之美也!至如君主尊孔子,孔氏子孫世襲祿位,此非所以尊孔子,適為孔門之累耳!
摘錄自:印順導師《華雨香雲》,pp.164~18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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